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丰富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丰富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是怎样的?

中小企业的融资一直都是他们发展的巨大难题,国家也正在出台相关的政策支持他们,但是目前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项目和品种是非常少的,除了银行的融资是还有其他方式可供中小企业融资的,关于丰富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是怎样的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

一、丰富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是怎样的?

融资难长期以来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企业方面对融资工具了解甚少或利用不善,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尽管目前融资工具品种尚少,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更少,但在银行贷款和上市以外,还是有一些成长中的新型工具可以利用。

1、银行贷款融资

从银行借款是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渠道,但银行有自己的风险控制原则,这是由银行的业务性质决定的。对银行来讲,一般不愿冒太大的风险,因为借款对企业获得的利润没有要求权,所以对风险大的企业或项目不愿借款,哪怕是有很高的预期利润。相反,实力雄厚、收益或现金流稳定的企业是银行欢迎的贷款对象。因为这些特点,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银行借款跟其他融资方式相比,主要不足在于:一是条件要求高,限制性条款多,手续复杂;二是借款期限相对较短,长期贷款较少;三是借款额度相对也小,通过银行解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全部资金是比较难的,特别是在起步和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通过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取银行贷款是一种可行手段。信用担保是一种介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中介服务。由于担保的介入,分散和化解了银行贷款的风险,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得到保证,企业的贷款渠道也变得通畅起来。

大多数信用担保机构都实行会员制管理的形式,属于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组织。会员企业向银行借款时,可以由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予以担保。另外,中小企业还可以向专门开展中介服务的担保公司寻求担保服务。在国家政策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植下,信用担保贷款将会成为中小企业另一条有效的融资之路。

2、股权融资股票上市

股权融资和股票上市对于投资者来说提供了一个完整的投入—退出机制。股权融资股票上市有不少选择,可以在主板上市也可以在中小企业板块,境外上市的选择也有很多,当前已经有不少企业进行了比较成功的尝试。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通过股权融资获取风险投资已经有了不少的成功案例,在企业创业之初,或者在产品研发阶段和市场进入前期急需资金之际,这是一条比较好的渠道。

发行股票是一种资本金融资,投资者对企业利润有要求权,但是所投资金不能收回,投资者所冒风险较大,因此要求的预期收益也比银行高,从这个角度而言,股票融资的资金成本比银行借款高。具体而言,发行股票的优点是:所筹资金无到期日,没有还本压力;一次筹资金额大;用款限制相对较松;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为企业带来良好声誉;有利于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对于那些潜力巨大,但风险也很大的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股票融资,是加快企业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但股票上市也有不利之处:首先是上市的条件要求更高,上市门槛较高,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难以满足上市条件;第二是上市时间跨度长,竞争激烈,无法满足企业紧迫的融资需求;三是企业要负担较高的信息公开成本,各种信息公开的要求可能会暴露商业秘密;四是企业上市融资必须以出让部分股权作为代价,分散企业控制权,并出让较高的利润收益。从这个角度讲,企业上市成本是比较高的。希望通过上市发行股票融资的企业必须满足上市条件,而选择不同的上市地点,需要满足的条件也有差异,但一般而言,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是成功融资的关键。

3、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一种集信贷、贸易、租赁于一体,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新型融资方式。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该设备,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签订金融租赁合同,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该设备的长期使用权。

对承租人而言,采用金融租赁方式,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融资目的,从而缓解了固定投资的资金压力。另外,通过售后回租方式也同样可以使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得以解决。

所谓售后回租,就是企业将现有固定资产出售给租赁公司,同时租赁公司以回租形式继续将资产交给企业使用,这样企业既获得了资金,又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

融资租赁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

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很多投资风险小、现金流稳定、投资回报好的项目最适合通过租赁公司筹措资金,开展项目融资租赁,即租金的偿还是根据项目的收益或现金流的百分比提取,达到双方约定的租金总额或出租方的收益率为止。这样一来,出租人实际上承担了一定程度的项目风险,是一种使承租人、出租人、设备出卖人和出资人(银行、机构投资、信托投资等)多赢的投融资模式。

4、典当融资

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对于急需流动资金的企业来说,典当是一种比较合适的手段。

与银行贷款相比,除贷款利息外,典当贷款还需要缴纳较高的综合费用,包括保管费、保险费、典当交易的成本支出等,因此典当贷款成本较高,此外典当贷款的规模也相对较小,但典当贷款又具有银行贷款无法相比的优势。首先,它方便快捷,能够迅速及时地解决当户的资金需求;其次,经营产品灵活机动;第三,期限短,周转快;第四,由于它是实物质押、抵押,因此不涉及信用问题。这几点都十分适合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

投融界研究指导,专业提供项目投资、项目融资等有关方面的专业研究指导,帮您分析企业、项目融资成功或失败的原因,让您在融资时少走弯路,成功获得融资资金。

综上所述,关于丰富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是怎样的我们已经告诉您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仅能够增强市场的活力,还可以为很多需要就业的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所以有必要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是在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也要注重对中小企业的监管。


·股东是民事诉讼法的主体吗
      股东是民事诉讼法的主体吗 一、股东是民事诉讼法的主体吗 1、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是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2、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 ①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


·一、夫妻设立公司出资财产分割吗?
      一、夫妻设立公司出资财产分割吗?由于新《公司法》修订以前,我们国家法律不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性,因此很多公司是夫妻两个人一起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的,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很多地方法院的倾向性意见均认为,工商登记中载明的夫妻投资比例并不能绝对等同于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


·企业动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的拆迁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实际的拆迁情况来定,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数字。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规定有何变化?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规定有何变化?近年来,国家陆续制定并公布实施了一系列鼓励全民创业创新的政策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国内成功营造出了一个各类公司闪亮登场、各种创业者各显神通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对于新公司设立的要求、条件和程序等相关规定,新公司法进行了较大力度的精简和调整,那么,新公...


·主动离职起诉企业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主动离职起诉企业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辞职的: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侵犯装修公司名誉权怎么处罚?
      侵犯装修公司名誉权怎么处罚? 一、侵犯装修公司名誉权怎么处罚?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三...


·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公司法是我国市场的主体法,规定了我国公司包括设立和解散的一切活动规范。我国公司的活动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因此公司法需要被正确解读,在解读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问题,例如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


·公司法中公司的营利性是什么?
      营利性简单的来说就是通过经营从中获取利润的一种行为。可是很多人还是对营利性充满了很多的疑惑,首先就是它和盈利性有什么区别或者相似点呢,其次就是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有哪些不同的地方,最后呢,相信很多人都会问公司法中公司的营利性是什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一为您来解答。一、公司法中公司的营利...


·人力资源公司是中介吗?
      人力资源公司是中介吗?是不是骗人的? 一、人力资源公司是中介吗   劳务中介一般情况下,属于民法的范畴。而人力资源公司则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   在用工过程中,人力资源公司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职业中介没有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法律关系保障。  ...


·隐名股东的风险都?
      隐名股东的风险都有哪些 大多数情况下,隐名出资人是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但是,在实践中隐名股东的现象比较普遍,并且《公司法解释(三)》也认可隐名投资协议的效力是合法有效的。不过也要注意一点,作为公司的隐名股东,虽然最终的收益都是归自己,但此时需要承担的风险却是很大的。那究竟隐名...


·公司法关于退股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退股的规定是什么? 不同的行业都会有相关的法律作为一个标准,一个公司建立,小的公司可能就一个人持有股份,大的公司就存在多人持有股份的情况,股东投资就占有相应的股份,股东也可以退股,那么公司法关于退股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