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世上人有千千万万,能够有缘成为夫妻,实属不易,但是如果当真遇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离婚也是无法避免的。如果私下不能和谐解决,则需向法院寻求帮助。那么这种情况下,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多久才能完成调查取证的工作呢?以下是我们整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需要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必须在取证期限内完成,不能完成取证或取证困难的,可以申请法院取证。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根据以上与起诉离婚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可以看出,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多久能够完成调查取证,并不能做出绝对的判定,一般情况下,取证工作是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按照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进行准备,但是具体还是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人认为,既然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没必要再起诉。笔者认为,...


·离婚孩子18岁还有抚养权吗
      一、离婚孩子18岁可能有抚养权的 过了十八周岁,如还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孩子抚养权; 如不上学,则不存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离婚孩子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 (一)、离婚孩子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 1、解决离婚孩子抚...


·应该怎样查明离婚时对方隐匿的财产
      有的人离婚可以说是有预谋的,他会提前开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其中一部分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无法得到分割,那对方也就不能完全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样的情况,一般应该怎样查明离婚时对方隐匿的财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怎样查明离婚时对方隐匿的财产 一般情况下,隐秘...


·离婚分财产财产证明拿不出来怎么办?
      离婚分财产财产证明拿不出来怎么办? 一、离婚分财产财产证明拿不出来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的,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一方所有的,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男女双方平均分配。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


·老人在家如何定遗嘱才算是有效的?
      老人在家如何定遗嘱才算是有效的? 一、老人在家如何定遗嘱才算是有效的? 一份有效的遗嘱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具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完全是出于自愿,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图...


·自己被小三能告对方重婚吗
      一,自己被小三能告对方重婚吗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


·起诉离婚状的书写格式是什么样的
      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选择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必须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状的,但是事实上,好多人对于起诉离婚状的书写格式根本不了解,不知道一份合格的起诉离婚状如何写。但是起诉离婚状是起诉离婚的第一步,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步,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起诉离婚状的内容。 一、起诉离婚状的书写...


·在哪些情况下离婚后更改孩子抚养权?
      更改抚养权其实也就是对抚养权进行变更。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确定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之后,之后也是有机会对抚养权做出变更的,不过是否能变更成功,还需要看有没有符合规定的情形。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离婚后更改孩子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离婚后更改孩子抚养权?...


·缺席判决会自动离婚吗
      我国是没有缺席判决自动离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出席庭审的,法院会作出缺席判决,但会不会离婚,由实际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一、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是几天?
      一、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是几天?《民事诉讼法》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15天不可以延长,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


·离婚公共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公共财产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