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

长沙是一个大城市,有很多的工程正在进行,难免会发生工程纠纷。工程纠纷是十分复杂的,它涉及的东西很多,普通人往往不了解其中的细枝末节。这时就需要一个长沙工程纠纷律师提供专业的问题分析,来为你解决这些纠纷。不少人就好奇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就让来为你解答一下。

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

(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1、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

(1)不涉及财产关系:50-15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100-4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2、代写法律文书:

(1)代写诉讼文书:50-200元/件。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200-20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

3、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1000-8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8000元/件

(3)一审阶段:2000-12000元/件

二审阶段:2000-15000元/件

(4)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1000-10000元件。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

4、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6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 500-1500元/件

1-10万元(含10万元) 4-5%;

10-50万元(含50万元) 3-4%;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2-3%;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1-2%;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5-1%;

1000万元以上 0.5%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5、代理仲裁案件:

按照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标准收费。

6、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参照上述有关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计时收费:50-1000元/小时。

(三)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办案差旅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综上所述,律师的收费有一套标准。所以请律师时,心中理应有大概的一个收费价格。面对工程纠纷不要为了省钱就自行解决,因为自己没有专业律师那样子的经验丰富,往往不能让事情像你想的那样结束。多多询问有相关经验的律师,让纠纷圆满的解决。以上就是对“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问题的回答。


·建筑工程钢筋工合同的内容与双方义务是什么?
      建筑工程钢筋工合同的内容与双方义务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钢筋工合同的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


·泰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目前,在泰安工作的职工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其中就包括工伤保险。泰安职工因工受伤后,在住院治疗期间,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对于受伤职工而言,工伤鉴定申请的越早对自己越有利,可以尽快的拿到赔偿。各地都有专门的工伤鉴定机构,那么,泰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泰...


·新版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是什么?
      如果从事高危工作,不慎受伤,需要进行工伤的相关认证,一定要注意区别两个法律概念,一个是认定办法,还有一个是保险条例,其中认定办法是针对认定的种类以及标准作出的决定,而保险条例责任负责规定赔偿的相关事宜,我们以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为主要切入点,来详细的解读一下,希望能给您一些帮助。...


·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为什么?
      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为什么? 首先,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是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能是开始用工之日。 其次,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一定证明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


·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期间的工资后,却可能会遇到单位因不喜欢劳动者请假而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作为劳动者,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请假...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的结果关系着事故的处理,因此一旦作出认定结果之后,要是当事人对这个结果表示质疑、不服的话,那么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进行救济呢?关于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是怎样的 工伤在认定以后会出现很多人有不服的...


·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条件
      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条件 一、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条件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金
      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通过一系列笔试和面试后,终于顺利入职,这时我们需要签订合同,来确定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金呢?我们为你介绍一下. 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金? 用人...


·女员工怀孕了公司能辞退吗
      女员工怀孕了公司能辞退吗 一、女员工怀孕了公司能辞退吗 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


·一、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合法吗?
      一、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合法吗?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显然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


·无效劳动合同适用情况是什么
      无效劳动合同适用情况是什么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