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当前社会中,医患纠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当前社会中,医患纠纷事件数量急剧增加,医生与患者的关系越来越紧张,媒体杂志中关于医患纠纷的事件报导不断出现,法律上关于解决医患关系的司法解释也不断出台,随者法律条文的完善,民众对于解决医疗纠纷也有了合法的方式。下面,的我们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这个问题进行解答。

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的概念

医疗损害责任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的民事法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第54条规定的: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的举证责任分配

1、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不用再承担举证责任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如果有以上三种情况之一,患者不用再承担举证责任,直接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关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举证,比照产品责任的承担方式,被告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患者只是对产品缺陷与损害的因果关系举证,不必证明过错,由医疗机构或生产者提供证据证明免责的情形。

2、医疗损害侵权——举证责任倒置

《侵权法》出台后,在一般情形下把医疗损害定位为过错责任,相应的举证责任也就发生了变化。在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实施后,对于医疗损害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患者只需证明与医院有医患合同关系并且在医治过程中受到损害即可,对于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都由医疗机构来举证证明,如果不能证明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医疗损害的最关键证据就是鉴定结论,其实举证责任不论是医疗机构承担还是由患者承担,都需要做医疗事故或是医疗损害鉴定,鉴定结论对于案件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医疗机构可以证明免责的情形

(1)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2)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在第二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的内容

当事人有权对以下内容申请鉴定:

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

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

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

7、其他专门性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的概念、举证责任分配、鉴定的内容三个方面阐述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这个问题。在实际生活中,医疗与每个人的一生息息相关,当医生因为自身的医疗技术水平、责任心、患者病情突变等原因,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甚至死亡时,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对于清楚分析医患双方责任承担的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清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是必要的。


·医患纠纷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患纠纷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


·医疗事故应该如何鉴定伤残级别
      标准如下:一、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二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


·2023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3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


·医疗纠纷处置案例的处罚和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处置案例的处罚和处理流程是什么? 处罚 第五十六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一、什么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医疗器械的注册产品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并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医...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依据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依据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在医疗方面,为了加强医疗管理,和质量的提升,法律对于医疗事故的处理都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同时增强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减少医院和外来人员的相关纠纷和事故的发生,那么,我们对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依据有关规定有多少了解呢,下面让和我们一起分享一...


·医疗事故精神损失费
      医疗事故精神损失费患者生病住院,本意是想通过治疗让自己的身体变得健康,但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可能违反了相关规定,从而导致了医疗事故的发生。此时除了给患者身体上造成损害外,还会对患者以及家属的精神造成影响,因此在具体的赔偿中就会涉及到医疗事故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那么医疗事故精神损失费...


·四级医疗事故轻微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四级医疗事故轻微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一般来说医疗事故是需要区分等级的,不同的等级的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等级越高那么所得到的赔偿数额也就会越高,而您所熟悉的四级医疗事故属于比较轻微的责任事故,所以说也有相应的赔偿标准,那么四级医疗事故轻微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医疗费赔偿限额是多少
      医疗费赔偿限额是多少 一、医疗费赔偿限额是多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最高额是要看保险合同里...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及内容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及内容医疗过错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


·医生刑满后可执业吗
      可以,但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是不能重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