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定。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从主客观两个方面综合考虑醉驾情节是否轻微或者显著轻微:

(1)客观方面,包括:醉驾的时空环境,要是在深夜或凌晨人稀车少的时段或者偏僻路段驾驶的,醉驾持续的时间和行驶的距离较短的;醉酒的程度,如刚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标准的。

(2)主观方面,包括:犯罪的态度,如主动停止醉驾或者具有自首、坦白等情节;犯罪的动机或对醉驾行为本身的认识,如为救治他人而醉驾尚不构成紧急避险的,误以为休息数小时或者隔夜之后会醒酒而导致醉驾的等等。

2、醉驾案件情节轻微或者显著轻微的,主要涉及以下六种情形: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有的甚至是应停车场保安人员的要求挪动车位,且未发生危害后果。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均未发生交通事故。

(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虽然国家对一些情节较轻的醉驾行为做了一些免除刑事责任的改变,但还是希望广大的司机、开车的朋友们,做到珍惜生命,远离开车喝酒的行为。酒驾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造成的事故是重大的、惨烈的。我们不要让悲剧重复上演。


·现实中电信诈骗35万判几年?
      电信诈骗35万判几年?很多人不清楚电信诈骗35万判多少年,具体来说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50万以下为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嫌诈骗罪,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二...


·录口供说假话会怎么判
      录口供说假话可能涉嫌伪证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事犯罪量刑的多少和当事人的犯罪情节以及造成的严重程度有直接的关系,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


·面对侵害正当防卫怎么判断?
      法律虽然要求我们不能侵犯或者伤害别人,但是在面临即将发生自己身上的侵害的特殊情况下采取了合理的防御措施是被法律所允许的,只要不超过最低的伤害限度就不会被认定为是违法犯罪行为。那么,被害人面对侵害正当防卫怎么判断? 一、面对侵害正当防卫怎么判断? 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行政诉讼的判决种类包括什么
      行政诉讼的判决种类包括什么 一、行政诉讼的判决种类包括什么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


·强制猥亵3次怎么判罚?
      强制猥亵3次怎么判罚?强制猥亵妇女被刑事拘留,表明涉嫌强制猥亵罪。有三次案底,可能不会轻判,具体要看是否构成累犯,以及犯罪情节等。《刑法》(2015)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罪、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肇事逃逸致死和致伤分别怎么判
      肇事逃逸致死和致伤分别怎么判?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


·判断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判断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


·民事诉讼开庭到判决需几天
       一、民事诉讼开庭到判决需几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怎么判罚?
      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怎么判罚? 一、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怎么判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


·法律上巡回审判的含义是什么
      巡回审判的含义是什么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自己的辖区内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采取巡回流动的方式,选择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或其它方便群众诉讼的地点开庭审理民事案件的一种审判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


·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犯罪行为。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具有《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