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给子女购房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新婚小两口想要买房,但是发现钱不够,这时候可能父母就会给子女一定数额的钱作为购房款。那么就父母给子女购房款来看,这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不少人对此已经区分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
一、父母给子女购房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父母为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这需要在赠与时作出证据证明,最好是办理公证。如果父母愿意出钱为子女购买非婚房屋,比如说投资性的房屋,且属于子女一方所有,那么,这就应当认为是子女一方的财产。
对于婚后购买的按揭房的归属问题。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按揭购买的房产归属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看做一种对银行的债务关系,即婚前由一方缴纳首付款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一方所有,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若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房款的一部分,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为此方的名字,婚后与另一方共同偿还贷款。即使以后离婚,在分割财产时,房屋的产权还是为首付款个人,剩余的银行债务也是由承担首付款的个人负担,但对于婚后一方与另一方共同偿还贷款的该部分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即使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房款的一部分,一方在婚后也是个人供款于银行,但是由于取证困难,也将可能视为婚后期间共同偿还贷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所以,父母给子女的婚后购房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情况考虑。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所谓婚后所得的财产,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3、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系。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某些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主张应为其个人财产的,须承担证明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无法确定到底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所得的财产,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给子女购房款,一般情况下是认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是明确指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那么就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于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这部分财产就不能进行分割。如果还有其他的离婚财产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



·如何写房产纠纷民事诉讼书?
      如何写房产纠纷民事诉讼书?房产纠纷民事诉讼书 原告:???????????? ,男,汉族,1970年9月14日出生,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被告:???????????? ,女,1973年8月20日...


·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十分庞大,有大量的城市外来人员通过租房来解
      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十分庞大,有大量的城市外来人员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而租客承租房屋的时候,会和房东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近年来,关于租赁合同方面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多发,针对这种情况,最高法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那么最高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做...


·离婚房子过户手续费是多少?
      如今,闪婚闪离的现象屡见不鲜,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矛盾近年来饱受争议。许多夫妻并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意识,这也就导致了离婚后需要进行共同财产的分割,而大多数人对于这部分的法律知识还是比较欠缺的,其中,最受关注的还是离婚房子过户手续费需要多少的问题。 一、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商品房建成后,除了主体结构外,小区里面还有很多其它设施,人们
      商品房建成后,除了主体结构外,小区里面还有很多其它设施,人们和开发商签署购房合同,要注意条款完整。有时候,在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纠纷中,会涉及到房屋配套设施,对于配套设施的认定就显得比较重要。那么,房屋设施范围包括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房屋设施范围包括哪些? 配...


·一、个人贷款买房什么条件?
      一、个人贷款买房什么条件?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 65 岁、女士不超过 60 岁。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4、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


·房改房抵押贷款怎么办
      房改房抵押贷款怎么办理 办理房改房抵押贷款需要按照下列流程:1、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包括: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及配偶...


·以房屋抵押的民间借贷能办他项权证不能?
      一.以房屋抵押的民间借贷能办他项权证不能?只要是办理了抵押登记就可以办理他项权利证,如果你们没有办理抵押登记,那么抵押权也未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


·购房合同的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购房合同的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第一,所购房屋必须属于该《解释》调整范围内的商品房。《解释》第一条做了明确规定。第二、只有属于恶意违约和欺诈行为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要双倍赔偿,首先要对欺诈行为认定。从民法上来说,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或歪曲事实,使表意人陷入误解,违背真...


·离婚房子归女方但男方拒绝过户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房产作为家庭财产中价值最大的一种,往往是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争夺的焦点,如果双方不能就房产分割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就只能通过诉讼渠道由法院判决,但是最终只有进行房产过户登记才代表真正完成分割,那么,如果离婚房子归女方但男方拒绝过户怎么办呢?1、《离婚财产分配协议...


·相信多数的人基本上在购买新房子的时候
      相信多数的人基本上在购买新房子的时候,内心肯定是激动和忐忑并存的。激动的是购买了新房以后在不久的将来就可以居住到自家的房子当中,而比较忐忑的原因是,很多第一次买房的人对买房的交易流程非常的陌生,对各种事项都是充满疑惑的。比如说,在我国买房子什么时候交首付? 在我国买房子什么时候交...


·可以怎样防范租房风险
      据不少人反应,在租房过程中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骗子,让自己遭受财产损失。其实除了租房骗子以外,在租房活动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是有可能造成当事人利益受损的。就当事人而言,了解清楚该怎样防范租房风险也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为你详细介绍一下这个内容。 一、可以怎样防范租房风险 第一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