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暴力罪犯不得假释的依据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暴力犯罪是所有的犯罪行为当中杀伤性最强的一种,这些暴力犯罪可能最终都会直接导致受害者的生命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的,而且暴力犯罪所采用的犯罪的手段也特别的直接,基本上就是打砸烧抢等。因此,结合暴力犯罪的犯罪手段和社会危害程度国家是规定了不得假释的,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暴力罪犯不得假释的依据是什么?

一、暴力罪犯不得假释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具体不得获得假释的情况如下: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航空器等罪。

(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此外,法律对适用假释规定了严格的司法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根据刑法第82条规定,对于犯罪人假释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

二、假释的程序怎么进行?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奖惩表;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二)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三)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刑法修正案中的七种暴力犯罪指的是哪些?

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对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共基本特征为具有明显的暴力性质。刑法上的七种暴力犯罪指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暴力罪犯不得假释是符合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的,像是杀人、抢劫,绑架的这些特别暴力的行为,如果说判处的刑罚在十年以上的或者被判处了无期徒刑,其实这些罪犯是不存在着可以被提前假释的这种状况的。当我们在生活中不幸遇到了暴力罪犯,可以适当的妥协,先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是最重要的。




·新刑法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怎么判
      新刑法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适用缓刑。1、数罪并罚的(指故意犯罪)。一人犯数罪,一般犯罪人的犯罪主观恶性较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经济犯罪司法解释曾明确规定对经济犯罪的被告人数罪并罚时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七条...


·拐卖儿童罪中儿童年龄是多大
      拐卖儿童罪中儿童年龄是多大?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为儿童。不满一周岁为婴儿,一岁以上不满6周岁为幼儿,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寻衅滋事罪最重量刑是多久
      寻衅滋事罪最重量刑是多久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四种情形之一的,处...


·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刑有多长时间
      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刑有多长时间根据法律规定无证驾驶造成他人死亡属于交通肇事罪,根据情节不同可判处长短不同的刑罚。具体有四种定罪标准:1、无证驾驶致人死亡的或者致多人重伤的,通常是3人以上重伤的,判处有期徒刑一般是三年以下;2、无证驾驶致多人死亡的属于严重的交通肇事罪,一般判处3—7...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的区别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的区别是什么 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 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把柄),迫使其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而绑架罪,则是通过劫持被绑架人,控制被...


·故意伤害罪轻伤从犯如何量刑
      对于故意伤害罪轻伤从犯如何量刑的问题,主要根据《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故意伤害罪的基本刑,在根据轻伤、从犯的情节,增加或减少相应的刑期,以确定最终的具体刑罚。下面我们根据该问题具体阐述理由,请阅读。 一、故意伤害罪的基本刑如何确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怎样对绑架罪和抢劫罪区分
      怎样对绑架罪和抢劫罪区分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


·刑法告诉才处理法条的罪名有哪些
      刑法告诉才处理法条的罪名有哪些我国刑法有347条罪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只有4个: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就不适用告诉才处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如用暴力强迫他人嫁娶离...


·16岁以下承担刑事责任吗?
      16岁以下承担刑事责任吗? 刑事责任是实施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又是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成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我国《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年龄界限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即凡年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那么...


·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立案要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满足以下标准可以立案: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2、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刑法》第一百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