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事实婚姻?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什么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二、新婚姻法还有事实婚姻吗?
在我国新婚姻法中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现在被称之为非法同居关系。2001年4月28日《婚姻法》修正后,其第八条规定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而对未补办结婚姻登记的事实婚姻的效力却没有明确规定。对此我认为其婚姻效力待定,有待于当事人采取积极的态度予以确定。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这取决于双方在一起的时间。如果实在1994年2月1日前,我国认定这类婚姻关系为事实婚姻,但是在这之后我国的法律就认定这类关系为非法同居关系。当事人双方应积极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补办结婚证件。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离婚谁是监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离婚谁是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离婚父母双方均是监护人,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标准
      不管是国内离婚还是涉外离婚,都是需要对财产问题做出分割的。那么对于涉外离婚来讲,具体该如何分割夫妻财产呢,有哪些判决标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标准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庭审过程中,法官如何判断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符合中国《婚姻法》的法...


·法律规定不能结婚的疾病有几种
      法律规定不能结婚的疾病有几种 对禁止结婚的疾病,法律没有明确加以列举,而是采用概括性的规定,至于哪些属于应当禁止结婚的疾病,必须由医学上进行鉴定。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


·事实婚姻民政局离婚需要办理吗?
      事实婚姻民政局离婚需要办理吗?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


·如何解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在夫妻离婚纠纷案件中,大部分都是由分割财产不均引起的。当事人不择手段争夺财产、私自变卖房产、伪造债务拖欠证明等,都是目前离婚财产分割上面存在的问题。只有财产分割顺利完成,双方离婚手续才算正式办好。那么如何解决2017年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下面我们谈谈自己的建议。 一、如何解决年离婚...


·离婚子女孩子抚养费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婚姻法
      离婚子女孩子抚养费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


·一、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有什么?
      一、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有什么?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重婚罪自诉有自诉期限么?
      一、重婚罪自诉有自诉期限么?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由于法律对重婚罪的处罚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此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5年。也就是说重婚罪在经过了5年之后就不能再进行处理。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


·罪犯在服刑期间结婚允许吗
      通常罪犯在监狱服刑的时候,此时其政治权利是被剥夺的,但由于一些人搞不清楚究竟被剥夺的是哪些权利,因此就认为罪犯在服刑期间是不能够结婚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罪犯在服刑期间结婚允许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罪犯在服刑期间结婚允许吗据了解,服刑人员的婚姻自由权虽并未被剥夺...


·再婚对方有孩子抚养费吗
      在当前的流行社会,不难发现男女离婚之后再婚的大多数情况。再婚,可想而知,难免有人可能会带着与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子女一起组成家庭。此时若该子女尚未成年的话,那么再婚对方有孩子抚养费吗?下面由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 一、支付抚养费是必须的,和双方或者对方是否再婚无关 《婚姻法》:第...


·新婚姻法夫妻婚后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夫妻婚后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