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证的登记程序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结婚证的登记程序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无结婚证能医院能生育吗,无结婚证不在法律保护的婚姻范围内。
二、生孩子在医院需要哪些材料
预产期要到了,准备去医院生孩子的准妈妈应该做那些准备,都要带那些东西呢?作为过医院护士的我为您准备了资料!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现金和医保卡(顺产1500—3000元;剖腹产5000—7000元,看具体项目和医院等级);证件类:医保卡(如果有)结婚证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准生证,围产期检查资料。生小孩没有规定要结婚证,需要孩子父母出具身份证,到医院办理生孩子手续,生育完毕子女,凭孩子父母身份证,在医院产科申请办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无结婚证能医院能生育吗,这个是可以的。生活中各种事情都有可能出现,孩子是无辜的的,无结婚证能医院能生育吗,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不管合法不合法,医院都是保护生命的,拒之门外就等于亲手扼杀生命,这是不人道的,也是不合法的。但是还是呼吁您应按照规定,先领结婚证成为夫妻后在考虑生孩子,具体咨询专业律师。



·离婚时隐藏财产共有人侵权怎样处理
      就算是两个非常熟悉的朋友之间共同合伙经营生意,关于财产和利润的分配的这些问题通常都是规定得非常详细的,所以隐匿财产的这种事情大多数都发生在夫妻之间,毕竟在婚姻关系期间对于双方的共同收入肯定不会计较的那么清楚,但备不住其中有一方就有隐匿财产的这种行为。那么,离婚时隐藏财产共有人侵权...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规定有哪些?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


·民间离婚财产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民间离婚财产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后的财产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


·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原则包括什么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
      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原则包括什么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


·婚后各自的财产各自保管离婚时不清楚对方的财产状况应该怎么办
      婚后各自的财产各自保管离婚时不清楚对方的财产状况应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


·婚姻法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一、婚姻法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目前新婚姻法没有规定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离婚,都需要去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或者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婚姻法规定:如果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但分居不是离婚的必要条件。离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实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谁? 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


·夫妻之间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之间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一、夫妻之间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


·一、夫妻离婚女方可以把财产给儿子吗?
      一、夫妻离婚女方可以把财产给儿子吗?夫妻离婚,女方是可以把财产给儿子的。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的话,可以起草协议把财产都留给孩子。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财产复婚后归谁复婚后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财产复婚后归谁复婚后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


·一、涉外婚姻无效都?
      一、涉外婚姻无效都有哪些规定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第二十二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