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如何要损害赔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只要对方存在过错,在离婚时,就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向对方索要赔偿的时候应当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有错。那离婚时如何要损害赔偿?为了支撑自己的请求需要提交证据,那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需哪些证据?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离婚时如何要损害赔偿
有上述四种过错行为的离婚案件,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怎么进行损害赔偿?
1、提出损害赔偿的主体: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的一方。在实践中,很多无过错方既不同意离婚,还要求损害赔偿,这在法律上不允许,法律不允许婚内赔偿。
2、提出的时间:作为原告的无过错方或者作为被告同意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案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进行损害赔偿。不同意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在法院判决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3、损害赔偿的方式: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4、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情节、财产实际情况,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再拿出财产的10%-20%进行赔偿。
二、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需哪些证据
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包括四种: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有重婚行为
判断重婚的标准:有配偶者与他人领取结婚证;有配偶者与他人共同长期生活,但不领取结婚证,对外以夫妻相称。
重婚证据形式:结婚证;身份证;书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
重婚证据获取方式:到婚姻登记部门获取;到邻居、物业、单位、居委会、亲戚等出具的书证;房屋车辆的所有和使用情况。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判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证据形式:书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资料、房屋车辆所有者和使用者情况。
制裁与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我们要严格的把握,不能滥用,如果滥用有可能会涉及到人权。法律做这么严格的规定,就是为了避免其他的行为也被包括进来,比如通奸、一夜情,我们认为只是道德层次的问题,不能上升为法律制裁的行为。
(3)实施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的主要证据形式: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报告(法定证据);医院诊断、病历(辅助证据)。
实施家庭暴力的主体,法律规定的是家庭成员。法院都是要依据家庭暴力指南判的,现在法律规定叫家庭成员,比如不是丈夫打的,是公公打的,公公的解释是说,我本来打我儿子的,我儿子躲开了,我打到媳妇了,我们有法医鉴定报告,虽然不是她丈夫打的,但但是因为共同居住生活,也是属于家庭成员,而且他确实使用了暴力,女方必须要离婚,法院判决家庭暴力成立,多判了20万。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比实施家庭暴力更为严重,我国婚姻法都有这样的规定。家庭暴力是2001年修改婚姻法才增加去的。有人说家庭暴力的增加是重复的,家庭暴力也是虐待的一种。我们认为家庭暴力一定要单独提出来,有的家庭暴力情况,虐待包含不了,比如说家庭暴力,我只打了一次,不是长期经常实施家庭暴力,但是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虐待是要构成刑事犯罪的,作为法律概念把它们清晰的分开,更重要。
虐待的方式和家庭暴力还不同,虐待的方式有很多,除了家庭暴力以外,长期的打骂、不给饭吃、让他受冻、有钱不给看病等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这些都可以构成虐待,构成刑事犯罪。目前遭受虐待遗弃的家庭成员一般为患病残疾的家庭成员,现在有的人提出来精神虐待也算虐待,这确实没有证据做证明,现在法律概念不包括精神虐待,就是包括肉体、能表现出来、有证据证明的。
离婚诉讼中,如果是因为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那么另一方此时可以要求进行离婚损害赔偿。至于离婚时如何要损害赔偿,各位不妨从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但需要注意,就一方的过程行为来看,必须是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


·起诉离婚怎么不能直接起诉对方?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对于诉讼离婚来说,情况比协议离婚来说要复杂的多,诉讼离婚已经经过了协议离婚的过程,因为协议不成,所以想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等问题。那么起诉离婚怎么不能直接起诉对方? 一、诉讼离婚一方当事人不到庭的相关法律法...


·签署的离婚协议复婚了还有效吗?
      签署的离婚协议复婚了还有效吗?离婚协议复婚了部分有效,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换句话说,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协议归一方,那么再复婚也算那方个人财产了。当然,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二、复婚后哪些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又...


·在协议离婚之后能否反悔
      在协议离婚之后能否反悔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那么我们如何理解这个司法解释呢? ...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是不是监护权?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是不是监护权?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不是监护权,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具体如下:(一)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二)抚养...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很多人之所以会选择起诉离婚,主要是因为夫妻之间无法协商一致离婚,就只好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在协议离婚中对方就不同意的,起诉离婚也不会有多大改变。那现实生活中,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才好?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


·离婚户口迁出复婚后是自动迁回来吗?
      离婚户口迁出复婚后是自动迁回来吗?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样处理
      通常在子女尚未成年之前夫妻离婚的话,此时总少不了对子女抚养权做出处理。但就很多人来讲,可能并不清楚,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该怎么处理才好,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综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


·离婚法律救济制度指的是什么?
      如今,离婚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普遍存在现象,我国法律为了解决离婚后,经济较为困难或者存在其他原因的弱势群体,制定了离婚法律救济制度。那么,离婚法律救济制度指的是什么?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离婚法律救济制度指的什么? 离婚救济制度是法律为离婚过程中权利受到损害...


·分居满两年就一定能离婚吗?
      分居满两年就一定能离婚吗 分居满两年也不一定能离婚,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


·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条件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条件是什么?公安机关对于重婚罪报案,应当与其他刑事案件一样受理。一般情况下重婚案件属于刑事自诉范畴,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对于重婚案件,受害人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个人取证又确有困难,那么公安机关可以给予帮助...


·女方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一、女方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