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抵押有什么法律规定 房屋抵押有什么法律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屋抵押有什么法律规定
房屋抵押有什么法律规定?这个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是相当宽泛的,其实房产抵押相关法规,包括《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以及地方性法律法规。如果对于每块内容都详细介绍,恐怕是三天三夜也说不清楚。下面将对众人比较关系的话题,即房屋抵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进行详细的介绍。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一)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二)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四)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五)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六)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抵押房屋贷款条件的另外要求:(一)贷款额度最高比例为房屋评估值的70%,最高贷款额可达1000万;(二)贷款利率执行银行基准利率和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0%,年限最长可达十五年;(三)可随时提前还清当次贷款,并可多次循环使用。
二、房屋抵押有什么风险
(一)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的风险之一:借贷人方面的风险,我们的个人向银行、民间借贷借钱,目的是用于消费,当我们的借贷人不能按期还钱便产生了风险,这种风险来自于三种方式,一是我们借贷人的主观原因,主观上借贷人不愿意还钱;二是由于借贷人的客观原因,借贷人的经济条件可能导致暂时无法偿还贷款。(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的风险之二: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部分的开发商由于自身原因的经营不好,或者是挪用资金作为他用,导致房产的项目不能完工,我们的借贷人购买此房地产开发商的房产并用此房来抵押,但此房尚未完工。此种情况下,导致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的相关合同难以履行,使借款人和贷款行的权益受到侵害。(三)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的风险之三:银行或民间借贷机构也存在风险,由于银行或民间借贷对借贷人的情况审查不严,对借贷人的资金、经济审查不清晰,另外,如果是开发商的话,对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房产的情况,房产工程的进度,售房款监管账户和保证金账户的资金流向情况控制不够等等,由此造成了银行、民间借贷在房屋抵押贷款方面的风险。希望通过上文对“房屋抵押有什么法律规定,房屋抵押有什么风险”的介绍能对处于迷茫中的您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您正陷入贷款纠纷的泥淖且双方不能和平解决事端,别忘了还可以找律师帮助解决问题,让他们在关键的时候“拉您一把”。



·一、公民的房子过户去哪里办理?
      一、公民的房子过户去哪里办理? 去当地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流程有: 1、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 2、若属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


·在实践中,经常可以看见正在修建的商品房,而且这些楼盘是越修越
      在实践中,经常可以看见正在修建的商品房,而且这些楼盘是越修越高,商品房的数量也是在急剧增加,但是可能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导致无法交房,那么开发商无法交房能退房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发商无法交房能退房吗? 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交不了房,买房的人是可以...


·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的情况有几种房屋承租人有下
      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的情况有几种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离婚房子归孩子怎么办理?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离婚人数一年个月多,离婚率也是急剧上升,很多人在离婚过程中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主要的问题集中在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婚姻法中有关于这些问题的详细说明和规定,那离婚房子归孩子怎么办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房产给子女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后房产...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1、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批准,办理完了所有手续,你辞职或公积金停止缴纳,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了,只是你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贷款。2、申请好贷款后,必须按月还贷或提前还清,公积金停缴已经不影响还贷款了,但要确保你账户中每月有钱可还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签房屋拆迁协议要注意什么
      签房屋拆迁协议要注意什么 一、签房屋拆迁协议要注意什么 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


·怎么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怎么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房地产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资格后,可以将尚未修建好的期房进行出售,此时签订的是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您知道这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但是起诉或申请仲裁前已取的,有效。...


·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是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1.婚姻存续期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有关《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因此,住房公积金...


·一、房屋质量验收证明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质量验收证明规定是什么? 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出示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开发商)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


·买房以后才引发各种房屋买卖纠纷的这种事情生活当中可不在少数,
      买房以后才引发各种房屋买卖纠纷的这种事情生活当中可不在少数,可以说,发生这种现象真的是会令当事人非常头疼的一个问题。本身在买房的时候,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生当中可以说最重大的支出。为了避免这些头疼的事情,买房之前就要先了解一下,比如在长春买房的话,就要知道长春房屋买卖的注意事项...


·离婚房子评估是多少钱是怎么计算的
      离婚房子评估是多少钱是怎么计算的?相信您对这个问题并不了解。如果两口子要离婚了,男方要求卖掉房子,女方要求保留房屋。按照我国相关规定,房屋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这个时候就要请评估公司来对房子进行估价。就会牵扯到离婚房屋评估价值的问题了,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