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哪些

企业是发展社会经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形式,一个正规的企业,就要接受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管理,不同形式的企业有不同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管控。那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哪些?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何区别?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有限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何区别?

一、从设立的依据和特征来看。

1、合伙企业是根据《合伙企业法》、《民法典》在中国 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一般无法人资格。其特征有:合伙协议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协议是处理合伙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内部法律文件,仅具有对内的效力,即只约束合伙人,所以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法律基础,也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此即合伙的契约性。合伙协议性质上区别于公司法人章程。合伙需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组合形成的经营组织,须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并共同从事经营活动,从而分享经营所得;它较独资经营具有集中力量,共同举办某种事业的特点。

2、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特征有: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集合的主体。这种组织机构具有对外统一性和相对稳定性,不因为法人成员的死亡或退出法人组织及其他变化而影响其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存续。法人的这一特征,使其区别于单独的自然人;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和人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体。法人的独立财产是其从事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其最大的法律特征;其与自然人一样具有独立人格、享有独立地位的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以其自己的财产承担独立于成员的有限责任。

二、从设立条件来看。

(一) 出资人数要求: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应该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二) 出资方式要求: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以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而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出资方式上更为灵活,突出表现为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上述我们详细的介绍到了有限合伙企业法中的相关规定,事实上,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并没有一个专门的法律,而是被归属到合伙企业法之中的,上述的这些条款便是出自合伙企业法之中的法律条款,是专门对有限合伙企业进行管控的法律法规。


·公司法人是做什么的 有什么特征
      公司法人是做什么的 有什么特征公司法人是做什么的,有什么特征?公司法人,全称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


·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
      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 我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发展进步,它也参与提高了我国的经济能力,但是由于其企业的特殊性在发展过程中也会面临一些困境就是融资,融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运营过程最重要的一点,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


·厦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在公司的运营过程中常常涉及到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进行参与公司的决定,其中关于股东股权的维护也有具体规定,若在进行变更转让时也是需要签署相应的协议的。那么,您知道厦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应当如何规定书写吗?一般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的营业执照以及需要履行责任等内容。 一、厦门有...


·污染环境罪即包括公司犯罪行为的认定是怎样的
      污染环境罪即包括公司犯罪行为的认定是怎样的? 我国古代虽重刑轻民,但也不曾出现关于惩罚污染环境方面的规定,也即污染环境罪是近代以来才有的罪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上市公司的增多,国家立法机关人员意识到这些上市公司是污染环境的一大主体,因此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污染环境罪即包括公...


·最大股东权益和义务有哪些?
      最大股东权益和义务有哪些? 一、最大股东权益和义务有哪些? 1、拥有以下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原则和投资方案; (二)选举、更换未由职工代表聘任的董事、监事,并就董事、监事的报酬问题作出决定; (三)审查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查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公司倒闭股东责任有哪些
      公司倒闭股东责任有哪些股东作为公司资金持有人,日常会行使法定的投票权等权利参与公司事项的决策。那么当公司经营不善时,公司倒闭股东责任有哪些呢?我们我们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公司倒闭股东责任 公司倒闭,也是清算,是指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因自身...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


·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的原因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的原因有哪些?现今除了大型的国有和私有企业以外,还兴起了很多中小企业。然而中小企业相对于大企业而言,容易产生投资商少,经营方案不健全等问题,会对融资造成风险,解决不善会成为未来经营上的障碍,那么接下来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原因有哪些。1、一般而言,由...


·在我国企业融资的手段有哪些
      在我国企业融资的手段有哪些对于各位企业家来说,想要使企业更加稳定的发展下去,为了符合现在市场竞争的需求,在某些时候可能会通过融资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改进和发展。在我国企业可以融资的方式是很多的,可能有一部分人还不是很清楚。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在我国企业融资的手段有哪些的问题。 在我...


·如何进行互联网创业企业融资?
      如何进行互联网创业企业融资?现如今,随着毕业生的人数越来越多,毕业生的就业率越来越低,面对低就业率,人们往往会通过自主创业的方式,让自己跻身于这个社会中。创业当然就涉及到融资问题,由于毕业生最大的特征就是经济能力低,所以往往是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进行融资。那么如何进行互联网创业企业融...


·股东法人签字在股东会议中起到什么作用
      股东法人签字在股东会议中起到什么作用股东会决议里的股东(法人)盖章的意思是股东组织派出股东代表,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盖章,其后果由组织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章,第三条有明确说明。(自然人)签字的意思是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股东签字。股东是指对股份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