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证据调查取证的方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证据调查取证的方法

现在,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斗智斗勇”,为的就是能为替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甚至有的情况下,还会就财产、子女等问题闹上法院。离婚诉讼过程中要想获得有利判决,则就要收集离婚理由证据。到底这个离婚证据调查取证的方法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证据调查取证的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离婚证据;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二、离婚过程子女抚养方面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抚养费的证明——提交双方的收入证明。

(二)抚养权的归属证明——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

1、对于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况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离婚证据;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一下情形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三、离婚过程中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收集技巧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如果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更应该掌握收集证据的技巧,技巧分类如下:

1、双方有财产约定——提交协议书;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银行帐号;

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有机动车——提交车辆行驶证;

5、有房产——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6、在公司拥有股权——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

7、有债权债务的——借据、相关的佐证证据。

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许多人对离婚诉讼证据的收集并不在乎,其实这很重要。当你在庭审过程中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的诉讼请求,则法官考量的证据会存在偏差的可能性,因此证据的采集对案件的公正处理至关重要,所以需要您掌握更多的证据收集技巧。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离婚证据调查取证方法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在离婚证据的收集过程中,当事人一定注意不要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否则的话证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证据的采集对案件的公正处理至关重要,所以需要您掌握更多的证据收集技巧。


·补发结婚证可以一个人去吗?
      补发结婚证可以一个人去吗?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新婚姻重婚的还有效吗?
      新婚姻重婚的还有效吗? 一、 新婚姻重婚的还有效吗? 新婚姻属于重婚的,肯定是无效的。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会被撤销。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而此时也只能算是男女同居关系。实践中,很多人误将可撤销婚姻认为是无效婚姻,其实这是两种不同的婚姻状态,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一)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


·刑事拘留多少时间通知家属
      刑事拘留多少时间通知家属 一、刑事拘留多少时间通知家属? 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


·青岛协商变更抚养权的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在离婚后,最关注的问题是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当决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只要双方商议成功而且自愿是可以重新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这就需要双方签定抚养权更换的相关协议书。那么青岛协商变更抚养权的协议书怎么写?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青岛协商变更抚养权的协议书 甲方(男方):___...


·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原刑法条文有哪些规定
       一、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原刑法条文有哪些规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


·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证据材料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说的直白点其实也就是诉讼离婚、打离婚官司,这也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但现实中往往是协议离婚不成功的才会选择这种方式。而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也需要带上一定的材料,究竟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证据材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证据材...


·离婚爷爷奶争小孩抚养权对吗?
      离婚爷爷奶争小孩抚养权对吗?离婚爷爷奶争小孩抚养权对的,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除了要有书面的意愿外,最好还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


·离婚后放弃女儿的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后放弃女儿的抚养权可以吗可以的,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我们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保持其基本生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具有一定的无条件性,包括生活和教...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


·一、离婚抚养费没固定收入怎么界定?
      一、离婚抚养费没固定收入怎么界定?1、无固定收入指没有固定工作,没有稳定的工资收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