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条件 (一)登记要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条件

(一)登记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登记时限: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的东西:需要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交纳契税凭证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四)要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1、查验卖方提供的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 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

2、到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拟购房产产权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查询者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份文件副本;

(3)房屋平面图等。

3、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 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而要了解房屋可能存在的债务则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抵押贷款的合同,需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

(2)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3)所购房屋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如属于上述类型房屋,是否有批准上市的相关证明。综上,购房人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除向卖房人索要产权文件外,还应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通过两者比照,才能清楚地知道拟购房屋的产权细节,不至于有所遗漏,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

二、什么条件下二手房产权可过户

(一)二手房产权过户需要的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2)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来源:吉屋网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二手房产权过户要通过的程序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希望您能按照上述给出的相关内容来办理二手房的产权过户手续。但在实际的交易中我们还可能会遇到诸如二手车过户费用明细,二手房交易税费,二手房交易风险等方面的问题,这里没有为您提供相关建议,如果有任何的相关法律问题您可以继续访问我们频道的其他专栏,再或者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一、夫妻离婚不分割房产可以吗?
      一、夫妻离婚不分割房产可以吗?可以分别处分财产,协议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可以在以后分割。还未分割的房产也可以不分割,离婚协议中,就双方现在同意分割的财产写明即可。前提是必须夫妻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决定,否则若只有夫妻一方同意,那就不行。二、离婚后房产可以共有吗?1、首先,既然你们...


·房产税的征收可以分为个人房产税和非个人房产税,其房产税的征收
      房产税的征收可以分为个人房产税和非个人房产税,其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不一样的,那么个人房产税征收对象是怎么样的?这是很多纳税人不熟悉情况,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个人房产税征收对象是怎么样的? 个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所拥有的房产。所谓房产...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 简单范文是怎样的
      外出务工的话,如果企业用人单位没有员工宿舍那我们就需要自己找房子住,一般情况下刚入社会都是选择租房或者到亲戚朋友家先落脚,其中租房是很多人的选择,租房的话我们是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但很多人不知道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文是怎样的,那上海房屋租赁合同 简单范文是怎样的呢? 上海最新房...


·购买期房的能不能要求退房
      在期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形下,买卖合同双方应如期适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在退房的消费者中,有很大一部分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原因是:房价下跌过快过多,时隔几天,前后房价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价差,心理承受不了。那么,在法律上购买期房的能不能要求退房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购买期房的能不能要求...


·必须提供他项权证办与房贷吗?
      必须提供他项权证办与房贷吗? 房产市场一直是您热议的焦点。房价也一直居高不下,很多城市的打工者难以承担全款房价,选择贷款买房,那么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呢?他项权证是什么?必须提供他项权证办与房贷吗?下面您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达成一致之后,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的,但此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我国住建部统一制定的,除此之外开发商往往还会要求格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下面我们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供您参考了解。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在进行租赁房屋的时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可以有效的保障好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在我们进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流程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办理流程 1、到服务台表明“...


·一、房屋产权变更办理流程需要哪些资料?
      一、房屋产权变更办理流程需要哪些资料? 1.房产证产权变更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


·余姚自建房拆迁怎么赔?
      一、余姚自建房拆迁怎么赔?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置换补偿,二是货币补偿。 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地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


·购买房子对于我国普通公民来说是一笔非常大的支出,所以说大多数
      购买房子对于我国普通公民来说是一笔非常大的支出,所以说大多数人在买房的时候是通过按揭进行购买的。并且现如今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买卖,在生活当中的不断扩散。现如今,购买二手房的人员也是非常多的。在下文当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购买二手房怎么做按揭? 一、在我国购买二手房怎么...


·一、房屋租赁备案网签还可以改吗?
      一、房屋租赁备案网签还可以改吗? 1、房屋租赁备案网签后还是可以更改的,如果已经备案,在签订的3个工作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合同核心内容以外的相关条款,房东可以调阅,重新修改打印电子合同。超过了3个工作日或者已经备案,无论是核心内容还是核心以外的内容,均买卖双方协商一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