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天津个人房屋出租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天津个人房屋出租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对实践的总结,房屋出租应该注意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并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核实房产的抵押、共有和查封状况。

2、租赁合同主体、送达地址要明确。合同双方必须是合法的民事主体,且必须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对于厂房租赁,需要明确各种税收的承担。需要交纳的税费有哪些,由谁来承担,都需要具体明确。

4、承租人和出租人最好都有各自的陈述和保证。

5、需要明确装修的归属。尤其是在店面的出租中,装修是由谁来承担,一定要约定清楚。

6、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出租人要明确自己的这一项权利。

7、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或者规定承租人有权转租。

8、明确违反陈述和保证以及其他条款的违约责任。

二、承租人不支付租金该怎么办?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即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

(1)出租人以延付租金为由解除租赁,必须给出租人合理期限。也就是说,出租人不得因承租人延付租金而直接解除租赁合同。

(2)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1年而非2年。

3、因拖延支付租金导致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次承租人有以下救济权利: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因此,出租人因承租人延付租金合理期限解除权受到次承租人代付租金抗辩权的限制。
其实个人房屋出租主要还是我们应该注意该出租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因为有些特别黑心的房东就可能把那些处于抵押查封状态当中的房子低价出租出去,所以这些问题也一定要通过标准的租赁合同进行约束的,房屋出租的合同范文也能够在我们的本站平台上面参考一下的。




·农村房屋遗赠扶养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农村房屋遗赠扶养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农村房屋遗赠扶养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甲方(遗赠人、被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 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


·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


·遗产继承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遗产继承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民法典》规定:房屋评估费用是房屋评估价值的0.5%;契税是评估值的3%;印花税是房屋评估价值的0.05%;登记费用是80元;公证费用是范围评估值的2%。1、公证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先要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


·购房过程中解除合同后返还货款吗
      购房过程中解除合同后返还货款吗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着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购房者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关系和购房者(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的借贷关系。从以上法律关系中可以看出,购房者(借款人)负有向银行归还借款的义务。但是,购房者(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银行已按合同约定把所有款...


·再婚后共同买的房子怎么继承?
      再婚后共同买的房子怎么继承?一般存在于家庭关系中,如夫妻共有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此情况下,在公民死亡后,先要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下死者所有的部分作为遗产,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继承。比如,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死亡后,先将房屋属于另一方的分离出去,一般夫妻各占一半份额...


·夫妻领证后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领证后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就是夫妻,自此买房,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一方名字,或两位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都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


·农村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农村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有证的农村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农村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房产质押贷款合同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房产质押贷款合同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房产质押贷款合同的现实存在 我国《担保法》关于质押的问题,仅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而对于不动产质押未予涉。 所谓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不动产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不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不动产来担保债务...


·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的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的规定是怎样的?1.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刚买的房子漏水,可以要求退房吗
      刚买的房子漏水,可以要求退房吗房屋漏水在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中都很常见,一般情况下,漏水属于质量瑕疵,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进行修复,但不能仅因为房屋漏水而主张退房。根据规定,房屋的屋面、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墙面的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漏水,出卖人...


·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条件
      继承人要继承遗产,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房产继承也不例外。具体来说,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条件呢?在遗产继承中,很容易发生纠纷的是对房产的继承,因房产不能像一般的遗产那样进行分割。那么,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方法,才能有效避免纠纷的发生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继承人继承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