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率一直在普遍增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率一直在普遍增高,究其离婚原因还真是说不清楚,毕竟是夫妻双方之间的事情,谁都猜不透的。但是离婚方式却是清楚而知,除了双方自愿离婚,还有就是我国法律上规定的诉讼离婚。关于提起离婚诉讼多久才可以离婚,我们在相关法律中找到一些内容。

一.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诉讼离婚制度有下述特征: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二.女方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起诉离婚需要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多久才可以离婚,这个在法庭上面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夺,也就是说会有特殊情况出现,会有延期程序。但是具体涉及到财产方面或孩子抚养权方面的一些问题,最好咨询在离婚方面教较权威的律师,给出合理合法的方法建议。



·一、离婚男方要女方抚养费吗?
      一、离婚男方要女方抚养费吗?根据规定,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


·与离婚案件合并审理的子女抚养之诉中
      与离婚案件合并审理的子女抚养之诉中,被抚养子女是同一诉讼程序的当事人。 (一)被抚养子女是依法享有抚育费的权利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


·一、离婚后财产隐藏转移可以申请重新分割吗?
      一、离婚后财产隐藏转移可以申请重新分割吗?可以,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


·未婚生子变更抚养权应该怎样进行?
      现代社会,我国社会的发展速度很多,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开发,婚姻生育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没有领结婚证就生活在一起,因此,我国非婚生子女越来越多。那么,对于未婚生子变更抚养权应该怎样进行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未婚生子变更抚养权应该怎样进行。 ...


·属于国家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
      每每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例总是能够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其实也体现了人们在某种心态上对于国家赔偿制度的不信任,申请国家赔偿就意味着国家的有些机关是要接受来自于民众的质疑和更高一级机关的查询的。并且也因为有人对国家赔偿的这种事情几乎已经丧失了信心,所以连最基本的属于国家赔偿的情形都...


·要是离婚的时候约定清楚
      要是离婚的时候约定清楚,孩子由男方抚养,而女方就应该支付抚养费才行,此时虽然不能实际照顾子女,但支付抚养费也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不过,有的时候解除了婚姻关系,女方也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会怎样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为你解答这个问题。我国《婚姻法》第二...


·代理人陈述离婚案代理词例文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十分常见,很多夫妻未考虑好婚姻问题且尚未了解对方就与其结婚,导致婚姻破裂,最终走上法庭,分割财产。判决结果生成后,却反悔离婚或为证明婚姻尚未破裂进行上诉。开庭时无暇顾及庭审,选择由代理人或代理律师代为申诉。以下案例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用代理人陈述离婚案代理词的情况: 不同意...


·一、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的情况是什么?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照我国法...


·婚前财产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对各自的财产问
      婚前财产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对各自的财产问题做一些规定和说明,这里的财产既可以是婚前的所属财产也可以是婚后双方的财产。在进行婚前的财产公证时需要用到婚前财产协议,在公证后就可以由国家的有关机关证明这份财产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夫妻双方的财产所有权问题,一旦...


·起诉离婚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上庭
      起诉离婚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上庭 两个人如果能结婚,那说明两个人的感情经历了许多,最终决定在一起白头偕老,但是尽管结婚了,生活也会有许多不如愿的地方最终导致离婚,那么起诉离婚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上庭?法院应该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应该在五日内通知被告才可以。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


·冤假错案国家赔偿多少一年?
      一、冤假错案的国家赔偿方式 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