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能否增加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讲,随着其一天天长大,在生活、学习方面所需要的支出就会变得越来越大。而之前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可能已经不能满足需求,那么此时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能否增加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能否增加
抚养费之外增加的适当费用可以再加。按照规定支付了约定的抚养费外,要是未成年子女有特殊情况的,例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就可适当增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所以实际上,关于离婚后的父母,在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规定确定的内容,不应该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认为每月支付固定数额抚养费后,无需再支付医疗费。
二、费用增加有什么要求
增加的费用需着眼于未成年人的合理需求。我国规定的抚养费包含教育费、医疗费,应理解为抚养费包含基本的教育费与医疗费,所以,在另行添加费用的时候应着眼于未成年人的合理需求,既排斥奢侈性的抚养费请求,也要避免过低的抚养费给付,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
对于应当支出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需要兼顾夫妻双方的利益公平,不直接抚养的父母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也应该承担的部分。所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让对方支付超过为孩子利益必须支出的较大数额的医疗与教育费用。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肯定是会就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数额进行确定的。但随着日后客观情况发生改变,此时就有可能需要增加或减少抚养费数额了。因此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能否增加,答案就是肯定的。至于具体该增加多少,则就需要根据实际案例的情况作出计算了。


·出轨离婚证据具体?
      出轨离婚证据具体有哪些 一、出轨离婚证据具体有哪些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另一方与第三方之间的通信、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保证不变。 如果法庭接受此类证据,则应建立完整的证据链,以相互证实。 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的过程中,由公证处进行公证。法院在起诉离婚时很难接受自...


·抑郁症患者能不能结婚?
      前段时间有明星因为患上抑郁症,没有及时得到治疗和排解自杀身亡,再一次将抑郁症呈现在人们的面前。有的人出于自身幸福考虑,拒绝与患有抑郁症的人恋爱、结婚。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抑郁症患者能不能结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抑郁症患者能不能结婚?抑郁症也属于精神病的一种,存在...


·婚外性行为能离婚赔偿吗
      婚外性行为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违背忠贞义务,而与婚外的第三人有性行为。对于另一方来讲,这样的过错是不可原谅的,因此就会说到离婚的问题。那么婚外性行为能离婚赔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外性行为能离婚赔偿吗 对婚外性行为可以要求赔偿吗?修正后的婚姻...


·检察院国家赔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检察院国家赔偿新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


·一、女方争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女方争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


·哪些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哪些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婚姻法解...


·女方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要是女方想要离婚但男方却不同意的,此时就无法协议离婚,不过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那实践中,女方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文中我们就围绕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外调解 诉讼外调解,其依据来源于本条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


·2023新婚姻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婚姻编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一节??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


·起诉离婚受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起诉离婚受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


·怎么起诉离婚程续怎么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或其他原因,决定离婚时,往往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各种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协商时,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经过劝解扔各执一词,不肯退步时,就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那么怎么起诉离婚程续怎么走呢?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以后,在15日内...


·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怎么办?一是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二是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三是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