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买交强险死亡怎么赔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没买交强险死亡怎么赔偿?

机动车有没有交强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数额是相同的。

区别在于,如果缴纳了交强险,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赔偿限额不足的,再由事故责任人赔偿。如果未缴纳交强险,直接要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的,由机动车车主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

交通安全法规定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偿,如果对方车主违反规定,没有投保的话,责任在车主,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这一部分,就由车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相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交通事故有人死亡,那受害者家属可以领取到的赔偿金主要是包括丧葬费费,精神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费等,就算是买了交强险也是在这几个赔偿项目当中进行计算的,至于没买交强险,赔偿的标准和项目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的,区别就在于没买交强险的话是主要责任人自己承担的。


·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有很多,有同等责任,有主要责任,也有无责任的,那交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无责任呢?交通事故都要赔偿,此时认定属于无责任人的话,那么是否还要赔偿呢?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无责任 交通事故中,对方有以下行为的,对方...


·开车不礼让行人怎么处罚?
      开车不礼让行人怎么处罚?开车不礼让行人受到的处罚一般是扣分、支付罚款等。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


·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划分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划分标准。 A1 Ⅰ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A2 Ⅱ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


·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楼盘在修建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导致开发商不能如期交房,这时候开发商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有哪些?根据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按照法定处理的原则,如果买卖双方...


·一、二手车汽车过户费怎么算?
      一、二手车汽车过户费怎么算? 以某车为例,根据收费标准,起始价为1400元,最低价为300元,其15年内过户费每年平均下降(1400元-300元)÷15年≈75元。由于前3年折旧率高,每年过户费降120元,则2002年车型过户费为:1400元-3年×120元=1040元。3年...


·车辆贬值怎样鉴定
      车辆贬值怎样鉴定 所谓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本身的经济价值会因事故而降低。因事故导致的车辆经济价值降低,被称为车辆贬值。 修理后是否存在贬值损失,应视车辆毁损部分的恢复情况而定。如果修理后能够完全恢复原状,则不存在贬值损失;如果修理后只能部...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范文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就被告人交通肇事罪下发的判决书,被告人在接到该判决书后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那么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范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你展示一份该类型的范文。 ××××人民法院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


·咋样的交通事故不算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
      咋样的交通事故不算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应该按照下列四种情形认定是否为工...


·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
      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 一、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 1、车损险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车损险中也会有一些责任免除,比如地震。基本上所有的车险中地震都是一个除外责任。 2、车上人员责任险...


·赔偿额超出交强险限额怎么赔付?
      赔偿额超出交强险限额怎么赔付? 一、赔偿额超出交强险限额怎么赔付? 1. 如果双方均考虑到损失不大,到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双方一致同意后,交付赔偿费,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予以注明即可。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人民法院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期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期限 基于不同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也不相同,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