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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的处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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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和进步,我国社会中出现了各类难题,合同诈骗尤为明显,现代社会中,不论干什么工作,企业都会与工作人员签署一份合同,是对双方的利益的保障,既维护了企业的利益,也保证了人民的利益,下面我为您介绍一下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基准刑确定】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足5000元的,量刑基准为罚金刑、管制刑;5000元的,量刑基准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8000元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诈骗数额在8000元以上部分,每增加12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的量刑基准为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量刑基准为拘役刑;10万元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数额每增加4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准刑确定】

个人合同诈骗4万元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5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基准刑确定】

个人合同诈骗20万元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十年。

个人合同诈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且具有第八十六条情形第(一)至(八)项之一的,诈骗10万元,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十年。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每增加15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3万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基础上,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有期徒刑的,分别增加三个月、六个月、一年确定基准刑。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数据,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它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它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十)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以各种欺骗手段,收取他人财物的;

(十一)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进行诈骗的。

综上所述,您可以看到在我国众多法律中规定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对于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此类问题,不仅危害到了个人利益,更是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以上就是对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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