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知识关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刑事罚金交在什么地方?
      刑事罚金交在什么地方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二、刑事罚金不交会怎么样1、法院可以强制执行。2、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我国刑...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房屋租赁在我们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这我们也是知道的。但是,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1、个人出租房屋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


·交警部门一般在处理违章驾驶的时候,会根据不同情况对司机处相应
      交警部门一般在处理违章驾驶的时候,会根据不同情况对司机处相应的罚金。当然这只是针对一些普通的违章驾驶,如果说司机可能涉嫌醉驾的话,那么在对于醉驾处罚的时候,就不仅仅是罚款这么简单了。而且我国对于醉驾的处罚标准是有法可依的,因此司机如果不执行的话,考虑后果将更为严重。下面我们为您介...


·交通费是否由交强险赔偿?
      交通费是否由交强险赔偿? 交强险是我国法律强制要求保险的一种保险类型,交强险这个内容比较复杂,涉及到的内容也比较广,所以很多网友都会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疑问。在交通事故中,只要不是行为人故意为之的行为,保险公司是会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的。那么交通费是否由交强险赔偿? 一、交通费...


·驾驶报废车上路怎么处罚?
      驾驶报废车上路怎么处罚开报废车辆上路被抓会对驾驶员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并对报废车辆进行收缴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


·一、交通事故引发工伤事故医疗费用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引发工伤事故医疗费用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


·商业车险示范条款是什么?
      商业车险示范条款是什么?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共三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


·交通肇事罪与逃逸的关系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罪与逃逸的关系是什么?交通肇事罪是法定罪名,交通肇事逃逸罪不是法定罪名,只是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的一个情节。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


·一、交通事故人伤责任方拒赔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责任方拒赔怎么办? 可以参照以下几点来处理: 1、让责任方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打入你的账户。 让责任方跟他的保险公司协商并签订一个协议,同意把赔款直接打到你账户。注意,必须是对方去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保险公司才可能将赔款给到我方。之后你跟维修店协商,...


·大致上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先由交警对事故进行判定
      大致上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先由交警对事故进行判定,然后出一个事故责任书,接着就是调节时间,最后进行赔偿就可以了。其实,不同性质的交通事故,其处理的流程也会有所不同。所以说具体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还是要根据发生的是什么性质的交通事故。当发生的是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的话,事故双方都...


·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
      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 一、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 根据《合同法》第141条及第61条之规定确定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该是: 1、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有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2、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