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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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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公司可能会由于经营不善,而导致公司会有许多债务,那么我们不禁会提出一个问题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是如何规定的?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看,尤其是作为公司的股东,应该以全部的责任来承担公司的债务。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的规定《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我国目前没有无限责任公司或两合公司(个人独自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虽然承担无限责任,但不能称公司),注册资本也采用实收资本制,即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一次实际到位(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允许注册资金分批到位),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公司法》要求而设立的公司把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都拉出来,这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完全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所适用的是《公司法》;以公司名义的借款属于企业债务,如果公司申请破产,则以公司清算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这也就是为什么叫“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因;按照破产清算程序,公司所欠职工工资福利是第一位偿还的,之后是国家税费,再次才是其他债权人债务。如果公司资产不能完全清偿,是不需要用股东个人的财产来偿还该债务的。在看过本篇文章之后,身为读者的我们,应该意识到了,公司债务对于债权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我们也只是讲了关于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是如何规定的,并且如果读者还有其他一些相关的疑问,还需要对我们进行详细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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