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在很多农民到城市打工生活,导致农村的空置房屋数量越来越多。农民不再居住的话,可以将房屋卖给同村的居民,那么,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是怎样的?在农村房屋买卖中,涉及到土地证的转让,需要双方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具体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1、宅基地转让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宅基地转让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谁发放的?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三、注销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1、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4、原土地证书;


5、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


综上所述,农村房屋可以在同村的居民之间自由买卖,房屋买卖会涉及到宅基地的转让。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转让需要得到村委会的批准,双方要拟定一份转让合同。村委会初步审核后,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复核,确定复核转让条件的,收回原来的土地使用证,发放新证。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发内蒙古等偏远地区,因此大量的征收土地,对于征收的土地是有一定的补偿的,对于征地的补偿主要是政府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的,为人民着想。那么到底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


·湖南郴州征收土地行情怎么样?
      在如今我国发展越来越好的社会上,国家开始注重往农村发展,往农村发展必不可少的就是需要向当地的人们征收土地来更好的用于规划,向当地的人们征收赖以生存的土地那国家肯定就要对他们进行相应的补偿,每个地方的补偿费用都是估计当地的生活水平来进行补偿的,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给您讲讲湖南郴州征收土...


·异地是否可以起诉离婚手续有哪些
      如今多数的男女青年可能都是在老家领取的结婚证,办完结婚仪式以后还是要回归到自己经常工作和生活的地方的,所以造成一个现象就是很多人在诉诸法院离婚的时候涉及到异地管辖的一个问题。如果双方身处异地,想要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话,肯定就需要提前的了解一下,异地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临沂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临沂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I级区片每亩补偿5.5万元;II级区片每亩补偿5.3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


·网上发布的征地公告就能被认定为被征收人已经知晓吗?
      一、网上发布的征地公告就能被认定为被征收人已经知晓吗?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三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第四条 被...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和补偿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和补偿程序   很多网友在询问,政府征收房屋有什么程序呢?需要有什么文件呢?今天征地拆迁律师团就给您解读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和补偿程序,请您阅读了解。   一、房屋征收目的、主体、实施单位   (一)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有一个目的:为了公共利益...


·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有哪些?
      当个人的土地使用权方面,尤其是对于土地的期限,到期的时候,可能就会有收回的现象,收回之后就会涉及到注销登记的程序,那么这个程序都有哪些内容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应该通过收购的方案以及决定书等具体来决定,详情来看下文。 收回土地使用权直接注销的程序有哪些方面 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会怎么样?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会怎么样?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葡萄树是怎么样的?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葡萄树是怎么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一般情况下农村闲置土地怎么处理
       农村闲置土地怎么处理 当前国内常见的农村闲置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有四种,即出租、出让、转包、入股。 出租,农户自愿将耕地或宅基地的使用权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给出租方固定的收益。一般由村集体统一收购(回收)闲置土地,再租给开发商,对于发展旅游项目的租期一般在20年左右。 ...


·贵阳市征地补偿条例的实施是怎么样的?
      贵阳市征地补偿条例的实施是怎么样的?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