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财产侵权条款有哪一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您都知道,如果故意损害他人的财产,对方是有权利申请财产的损害赔偿的,关于财产侵权条款有哪一些很多人有疑问,其实在民法总则和侵权责任法当中都有保护公民财产权的条款,所以您可以多多了解,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的法律知识。一、财产侵权条款有哪一些?财产损害赔偿判决适用法律条款有: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2、《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对具体法律问题的有关司法解释也可以作为法律规定直接在判决时予以引用。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指的是对财产的损害,财产损失赔偿可分为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综上所述,关于财产侵权条款有哪一些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如果您遇到的财产侵权案件比较复杂的话可以到本站网站咨询律师,同时财产侵权的行为在民法总则当中和侵权法当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一般可以先进行赔偿的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



·有借条应该怎么起诉,有借条如何起诉
      有借条应该怎么起诉,有借条如何起诉一般情况下,人们在借钱时会写借条,债权人可以凭借借条向债务人追债,追债可选择诉讼的方式。具体来说,债权人有借条应该怎么起诉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有借条应该怎么起诉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哪些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哪些 一、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哪些 《民法典》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


·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上诉状怎么写?
      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上诉状怎么写?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上诉状需要按照既定的格式书写,双方离婚的时候,曾经所背负的双方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是一起偿还的。如果彼此的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或者曾经夫妻双方规定好了财产各自管理,那么就彼此协商如何清偿的问题。一旦协议不成功,就要上法院去司法解决了...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承担生活中,夫妻的债务分为夫妻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两种,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离婚也不能免除自己的责任。那离婚夫妻个人债务由谁承担?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所谓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单独一方所负...


·债权清理有哪些
      债权清理有哪些原则和措施 (一)债权清理的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经...


·那债权人的主体是什么?
      那债权人的主体是什么? 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那么债权人的主体是什么? 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


·补签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补签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补签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只要是合法签订的,是有法律效力的。 借条是借他人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报警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报警欠钱不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二、法院诉讼来解...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1、双方协商请求延期还款 债务人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想要按时偿还债务,但如果因为公司破产或个人没钱还债等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告知目前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请求债权人可以给与一定的缓冲还款的时间,延长债...


·常见的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常见的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您对于证券公司的债券再熟悉不过了,许多朋友都投资过,证券公司债券包括的种类很多,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合适的债券,委托证券公司进行发行进而达到筹集资金的目的。但是公司在发行债券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合适的债券和合适的债券代理公司,这对完成公司债券发行是很...


·挪用公款三万怎么判刑处罚
      挪用公款三万怎么判刑处罚挪用公款的行为也是要求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情节之后,那么才能认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构成挪用公款犯罪的。而此时结合不同的犯罪数额、情节,自然对行为人的处罚也不一样。那么其中,要是挪用公款三万怎么判刑处罚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根据《刑法》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