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苏州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苏州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1、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有效的证明到中介公司办理委托出售登记手续。


2、业务员实地勘察和评估了房屋价值,达成一致意见,签定了房产出售的委托书。


3、中介公司可通过了房产信息网、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该房屋)广告宣传。


4、业务员带领客户进行实地的看房,填写看房记录,协商房产的具体交易的价格。


5、 客户看房达到了满意后向中介公司预交了购房定金;中介将定金转交到产权人了,产权人则应将房 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原件交押中介公司。


6、 中介公司与买受人持产证到产籍部门查档、核证。


7、买卖、中介三方实地验房;卖方清缴该房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签定买卖契约,交款、清房。


8、三方一起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


9、买受人凭材料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二、二手房交易手续


1、了解房屋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2、订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销售价格等达成协议后,双方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契约。


3、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他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有区别的。


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房屋买卖契约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后,交易的房屋转让行为方为有效。


为防范有关风险,通过中介购房应注意以下几点


1、端正思想。很多业主都认为:中介收了我的中介费,应是为我的利益服务的,这种观点是多么荒谬!就像消费者从开发商处买楼,认为自己真是上帝一样,是极其错误的,所以各位通过中介交易时应对之保持足够的谨慎。


2、追求中介的资质,但不要盲目迷信中介的资质。一般来说,资质好的中介信誉相对好点,但并非所有的知名中介都是100%靠得住,相当多些知名中介也是有不良记录的。


3、慎签“看楼纸”。须知“看楼纸”也是合同,签完字后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特别是看楼纸上写明“看房人不得私下与买家交易时”更应慎重。


4、签好《房屋买卖合同》。很多卖家、买方、中介三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在合同中对中介的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规定很少,甚至没有,这就导致了一些不良中介无视买卖双方的权利,而买卖双方却状告无门


苏州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苏州二手房进行交易的时候,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其次就是与当事人签订相关的房屋购买的契约,最后由房管部门来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查,除此之外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购买二手房的注意风险问题。




·车祸出院了后期复查保险公司承担么
      不报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体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体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评定标准划分是十级,具体的评定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 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 Ⅱ级伤残划分依据 Ⅱ...


·交通事故人伤后多久能结案
      交通事故人伤后多久能结案 民事诉讼按普通程序,一般是6个月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法...


·近些年关于喝酒驾车出现各种相关法律法规,首先醉驾就是特别严重
      近些年关于喝酒驾车出现各种相关法律法规,首先醉驾就是特别严重的一种,醉驾其实是指个人喝酒,喝到失去个人意识,完全失去或部分失去个人意识,在这样的情况去开车的,叫做醉驾。关于醉驾有没有限制出境的情况,我国法律也做了相关规定:醉驾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被行政拘留或是刑事拘留后,办理...


·抵押车被抢可以立案吗 该怎么处理
      抵押车被抢可以立案吗 该怎么处理一、抵押车被抢可以立案吗抵押车辆被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维权:第一,直接报警处理,由公安部门介入,虽然车辆设置抵押权,但是所有权人还是对车辆具有所有权的,任何人无权使用私权利抢走车辆,否则属于违法,严重的承担刑事责任。第二,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返...


·预售房交房期限要有哪些
      预售房交房期限要有哪些条件由于商品房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因此,国家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预售商品房要有哪些条件呢?既然是预售的房屋,自然就要有一个交房期限,那现实中该如何确定预售房交房期限?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要拘留吗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要拘留吗交通事故逃逸,第二天自首,对方轻伤,不用拘留的。会按如下规定处理罚款和扣12分的二、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


·一、车辆出租人的单方解除权的行驶期限是多久?
      一、车辆出租人的单方解除权的行驶期限是多久?车辆出租人的单方解除权的行驶期限主要看合同中的约定,法律没有一般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


·工伤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工伤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一、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精神,现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费率的调整、报送、审批、回溯、监管等问题通知如下: 使用...


·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如何维权?
       现在高层小区越来越多,居住在高层的业主要注意物品的摆放,有的居民乱扔东西,导致楼下的车辆受损,甚至是行人被砸伤。这种事情在新闻报道中时有发生,那么,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如何维权?车主可以找小区物业,或者走法律程序,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如何维权?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