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是我国合法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所具备的权利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是我国合法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所具备的权利,在一些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有时需要进行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根据不同地方法院的规定需要遵循一定的起诉离婚程序规定。对于起诉离婚的程序来说主要需要前往当地法院办理相关证明。那么办理起诉离婚程序规定有哪些?


办理起诉离婚程序规定有哪些?


流程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结合上文内容可以得出,对于办理起诉离婚程序规定有哪些该问题来说法律上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内容。一般情况下来说,对于起诉离婚需要向当地法院提起申请,等待法院作出审理进行立案,之后在出席庭审等待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判决即可。以上即为起诉离婚的大致程序。




·婚后配偶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配偶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病,应...


·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也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


·对方被判刑可不可以自动离婚
      对方被判刑可不可以自动离婚 一、对方被判刑可不可以自动离婚? 对方被判刑也不可以自动离婚,想要离婚也需要等到对方服刑完毕之后。法律上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在我国离婚只有二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


·女方离婚不带孩子需要付抚养费吗?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除了对财产进行分割之外,就要明确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通常情况下,女方会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并且由男方按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就是女方提出不要孩子,那么女方离婚不带孩子需要付抚养费吗?接下来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女方离婚不...


·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
      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一、婚后理财怎么分割财产?
      一、婚后理财怎么分割财产? 如果收益是基于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混同后进行投资行为所产生,无证据证明具体比例的,推定为共同财产投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具体如下所述: 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


·新婚姻法抚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抚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很多小夫妻结婚后不久就有了自己的孩子,抚养孩子是为人父母的义务,也是法定责任。我国婚姻法是调整公民婚姻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里面对结婚、抚养权、共同财产等进行了比较细致的规定。那么,新婚姻法抚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


·社会抚养费北京的征收标准有什么变动
      社会上一些人由于自身原因在不符合国家生育条件的情况下就生下孩子,那么这些人就必须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国家缴纳相应的社会抚养费,以此作为对国家的补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因地方而定,因具体情况而变动。对于社会抚养费北京2017年的征收方案有什么变动?下面就跟随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对...


·离婚官司最多打几次?
      离婚官司一直是我们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离婚时夫妻双方的经济财产分割关系着双方切身的利益,因此双方对于自身情况的证明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离婚官司最多打几次,要注意些什么,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官司最多打几次 1、一般是一次庭就可以了,特殊情况需要多次。总...


·失信被执行人会影响家人吗
      法院强制执行没有钱,不会连累家人,配偶除外。夫妻双方拥有的财产,是共同财产,有承担对方的部分还款义务,家庭里的其他成员,没有还款义务。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推定为共同共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


·婚姻离婚起诉流程是什么?
      婚姻离婚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婚姻离婚起诉流程是什么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