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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能申请司法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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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因为交通事故、突发性疾病、患者病情突变等原因,出现了一些脑死亡病人,这些病人的现状不但给亲属带来了痛苦,也产生了一些法律上的纠纷。同时,司法鉴定对于解决法律纠纷具有重要作用。那么,脑死亡能申请司法鉴定吗?下面,的我们为你解答。

一、脑死亡的含义

对于临床上虽有心跳但无自主呼吸,脑功能已经永久性丧失,最终必致死亡的病人,称之为脑死亡。脑死亡分为原发性脑死亡和继发性脑死亡,原发性脑死亡是指由原发性脑疾病或损伤引起;继发性脑死亡是指由于心、肺等脑外器官的原发性疾病或损伤致脑缺氧或代谢障碍所致。脑死亡的基本原因是:脑组织的严重损伤、出血、炎症、肿瘤、脑水肿、脑压迫、脑疝或继发于心肺功能障碍。当前国际上,对于脑死亡的判断有不同的标准,其中中国标准是: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无自主呼吸,且三者必须全部具备。

二、脑死亡的司法意义

法律上,脑死亡概念提出的基本前提是脑死亡就是人的死亡,就是生物学死亡;被确诊脑死亡就是死人,其社会功能已经终止,不具备活人的民事和刑事的责任或权利。脑死亡等于死亡是基本共识。

脑死亡已属死亡阶段,在这种情况下,人的社会功能已不复存在,但应当尊重死者,让死者享受死的尊严;科学地界定一个人的死亡时间,在司法实践中有重大意义。

三、司法鉴定的范围

1、法医临床鉴定

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受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个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2、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人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死后个体识别等。

3、文书司法鉴定

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笔迹真伪、印章印文真伪、 印刷、打英复印及传真文件特征同一性、文书的制作工具及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伪钞鉴定、纸张及笔墨成份鉴定等。

4、司法精神病鉴定

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5、法医物证鉴定

运用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的理论和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生物学检材的种类、种属及个体来源进行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体识别、亲子鉴定、性别鉴定、种族和种属认定等。

6、微量物证鉴定

运用物理学、化学和仪器分析等科学方法,通过对有关物质材料的成分及其结构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检材的种类、检材和嫌疑样本的同类性和同一性进行鉴定。

7、痕迹司法鉴定

运用痕迹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有关人体,物体形成的痕迹的同一性及分离痕迹与整体相关性等问题进行鉴定。运用枪械学、弹药学、弹道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枪弹及射击后残留物、残留物形成的痕迹、枪支和弹药及杀伤力进行鉴定。

8、计算机司法鉴定

运用计算机理论和技术,对通过非法手段使计算机系统内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或系统正常运行造成的危害行为及其程度等进行鉴定。

9、声像资料鉴定

运用物理学、计算机学的原理和技术,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的记录声音、图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鉴定,并对记录的声音、图象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同一认定。

10、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技术(也称父子鉴定)极大地推进了亲权鉴定,它以DNA作为遗传标记来判断“父亲”或“母亲”与子女是否存在亲生关系。目前在国际上,亲子鉴定越来越多的依赖于DNA鉴定技术。

11、法医毒物鉴定

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动力学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药)物中毒的鉴定。

四、脑死亡能申请司法鉴定吗

脑死亡属于司法鉴定的范围,可以进行司法鉴定。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论述脑死亡的含义、脑死亡的司法意义、司法鉴定的范围这三个方面,对于“脑死亡能申请司法鉴定吗”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了结论:脑死亡可以进行司法鉴定。这对于解决与脑死亡人员相关的法律纠纷具有重要作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亲属的心里痛苦,缓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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