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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中介的审查义务有哪些委托人委托中介机构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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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交易中介的审查义务有哪些委托人委托中介机构购买或出售房屋,多数是因自身对相关法律、政策以及实际操作的不熟悉,而相信中介机构的专业性,以能够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这种认识基于中介机构进行的专业审查,主要是对方当事人的身份及所买卖的房屋进行严格审查。一般认为,中介机构的审查义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房屋产权状况审查。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人问题,房屋使用年限问题,房屋是否具有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限制出售因素的情况,是否具有查封、抵押、居住权等权利负担或者权利瑕疵等。第二,房屋使用现状审查包括房屋实际居住人、承租人情况,房屋装修情况、水、电、物业服务费、供暖费交纳情况等。第三,当事人委托资格审查。在签订合同时,房屋产权人或者购买人委托的代理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代理权限。第四,购房者资格审查问题。在当前限制购房的调控政策背景下,只有满足户籍、纳税、已有房屋数量等一定条件的人群才具备购房资格。购房人的资格问题成为房屋买卖合同能否实际履行的一个重要因素。中介机构上述审查义务的缺失将会导致居间合同纠纷的产生,而审查义务对居间合同义务的履行、居间报酬的确定均会产生直接影响。二、房屋中介交易应该注意什么(一)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高的房屋中介机构,并认真仔细地查证其是否证件齐全及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二)不要轻信中介的信口雌黄,一定要实地考察房屋环境;(三)如果双方有约定定金的,注意不要书写错误为“订金”,两者的法律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定金是有特定的法律含义的,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不能要回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则须双倍退还定金;(四)注意收费票据的内容描述,应如实注明是“押金”、“租金”等,而不应是什么“信息费”、“看房费”、“诚信费”之类的其他杂费,并应妥善保管各种书式资料和收费票据;(五)要认真研究合同范本的条款,看清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公平明确等,对中介机构的口头承诺,应要求其书面化并签字确认。对于房屋交易中介的审查义务有哪些,上文我们已经作出了分析介绍,各位可以大概了解一下。房产中介其实在房屋交易活动中其的是一个居间作用,因为此时他们的身份就是居间人,自然在交易出现什么问题的时候,作为房产中介也要承担部分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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