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验收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及合同约定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验收人员进行交底。

2 分户验收所使用的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 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应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3.0.3 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人员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施工、监理、分包等单位的参加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已经预选物业公司的工程,物业公司应当派人参加分户验收。

3.0.4 分户验收检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应按本规程附录A进行;

2 分户验收分项的划分及验收项目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3 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应有9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值范围内,最大允许偏差值不得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5倍;当偏差值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5倍时应进行处理。

序号分项工程验收项目

1空间尺寸净空间、进深和净高

2室内楼地面工程水泥砂浆找平层,板块楼地面面层,室内楼梯,厕所、浴室、阳台地面

3室内墙面面层工程水泥砂浆找平层,腻子面层

4顶棚面层工程抹灰层,腻子面层

5门窗、护栏与扶手、玻璃安装工程门窗工程,护栏与扶手工程,玻璃安装工程

6防水工程卫生间与厨房防水面层,墙体防水工程,外窗防水工程,顶棚与屋面防水工程

7室内给排水工程给水管道,热水管道,排水管道,卫生器具

8电气工程照明配电箱,电线,灯具,开关,照明系统,等电位联结

9智能建筑可燃气体泄露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家庭控制器、监控与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

10烟囱道与排气道、穿墙预留管工程烟囱道与无外窗的卫生间排气道,墙面空调墙预留管、冷凝水排气管

3.0.5 分户验收时形成的资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验收过程中应按附录A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规定填写;

2 分户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按附录B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表的规定将所有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应负责人应分别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分户验收资料应整理、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专项保存。

3.0.6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本规定规定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然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质量验收环节在建筑工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项环节,它对建筑工程好坏实行了最后的监督作用,如果一旦发现建筑问题,在验收环节必须要求施工方进行改正过来,以免出现安全隐患问题,而导致相关的人员伤亡才是最关键的。


·解除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的权利很难得到确切的保障。一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不能随意解除合同,但是例外情况下,用人单位还是可以解除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解除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


·派遣劳动合同法怎么规定的
      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展,出现了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随后便有了劳务派遣制度。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后,劳务派遣单位的数量更是大幅增加,但其中有很多不规范的单位和不规范的行为,因此,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制。那么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由我们为...


·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现实中,无论是申请进行工伤伤残鉴定,还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此时肯定要先提出申请,然后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鉴定材料,之后才是实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究竟这个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工伤保险和工伤认...


·在我国工伤鉴定后工资怎么发?
      在我国工伤鉴定后工资怎么发? 是否发放工资需根据停工留薪期是否期满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中有明确说明。若工伤职工还处于停工留薪期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续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大多数的劳动合同都是约定了期限的,而在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由于此时涉及到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有一些问题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究竟续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续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加班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合法的吗?
      加班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合法的吗?只要不低于最低的标准一般都是属于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在...


·工程质保期5年具体是怎么规定
      工程质保期5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程质保期5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


·辞退开除的员工能领失业金吗?
      辞退开除的员工能领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


·合同法相关精神疾病患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合同法相关精神疾病患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合同法相关精神疾病患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对于劳动合同法精神疾病是否可以辞退,经鉴定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 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3 个月至6 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都有哪些? 对于建筑工程而言,质量安全是放在首位的,所以,无论工程大小,在工程结束后都需要进行质量检查。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家庭需要装修或者是房屋搭建,很多人的选择都是把工程对外承包,所以质量检查的相关标准就成为个人必须了解的相关常识,那么,工程质量检验方法都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