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年苏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年苏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依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准标准的调整,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第二十八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制定。二、申请工伤赔偿程序是怎样的?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赔偿的标准是要看评残的级数是怎么样的,评残的级数越高,那么赔偿的金额就会越多,工伤的赔偿金额还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平均收入来进行计算,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动的话,那么就可以申请一次性补助金,所以,不同的工伤情况和不同的申请方式,那么赔偿的标准就会有所不同。



·个体工商法人变更手续是怎么样的?
      个体工商法人变更手续是怎么样的?个体工商法人变更手续是不存在的,因为,个体工商户根本就没有法人资格,也就是没有法定代表人,在任何地方都无法变更。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其次,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个体工商户变更经...


·一、法律规定没转正犯错会辞退么?
      一、法律规定没转正犯错会辞退么? 有可能会被辞退的; 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不符合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情况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


·聘用公司法人协议怎么写
      聘用公司法人协议怎么写 公司法人的担任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都是必须的,因为国家有关法律对此有着强制规定,但是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有的企业因为缺乏相关的条件使得企业的拥有者无法获得企业法人的注册,此时如果企业想正常经营下去,那么就得聘用工司法人,可是聘用公司法人协议怎么写呢?我们...


·工伤认定标准最低标准是多少?
      工伤认定标准最低标准是多少?工伤赔偿标准不能一概而论,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每个人的工作收入、伤情鉴定结果不一样,工伤赔偿数额也就不一样。工伤赔偿要考虑地区经济差异、人均收入、本人工资收入、工伤鉴定等级等因素综合考量。 一、工伤认定标准最低标准是多少? 工伤赔偿的标准,是...


·跖骨趾骨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
      跖骨趾骨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合理的情况 ...


·劳动仲裁3人以上算集体吗
      劳动仲裁3人以上算集体吗 一、劳动仲裁3人以上算集体吗 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劳动仲裁在几人以上可以算集体,但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争议的,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参加仲裁活动。如果是因为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


·装修工程验收单如何书写?
      装修工程验收单如何书写? 由于装修工程在性质上要求比其他工程更为严格,装修公司完成装修作业之后发包人应当及时对其工程进行验收。因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工程交付之后的一定时间之内没有进行验收,就会默认该工程合格,再发现质量问题也不会进行赔偿。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份装修工程验...


·一、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一、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10、82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


·工伤认定好久没下来违法
      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一旦认定部门受理了申请之后,就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做出,否则就有可能构成违法,此时认定部门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通常工伤认定好久没下来才算违法行为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