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劳动法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新劳动法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补签合同。


2、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可以领取赔偿金的情况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当发放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赠加医疗补助费,或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换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如何补偿金?因为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合同,所以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要给劳动者进行赔偿,就是经济补偿金,一般是工作之日起的次日的工作时间工资的两倍的数额进行赔偿。




·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是怎么划分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工程建
      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是怎么划分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工程建筑着我们的城市,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繁荣发达。我们知道建筑高楼大厦的时候都必须要保证工程的质量的,毕竟工程的安全也是人民群众的安全,那么,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是怎么划分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工程...


·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
      一些性质较为特殊,工作常常伴随危险的行业常常会出现职工工伤的情况。一旦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伤亡事故,那么久需要及时作工伤认定申请,方便后续的经济赔偿。那么,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做认定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下面就为您作答。 一、工伤认定条件 工伤一般包括因工...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如何规定?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如何规定? 道路工程对公民生活以及城市发展发挥着必不可少的作用。道路工程体现在城市繁荣以及道路安全之中。因此国家对市政工程的要求相对严苛,验收标准也非常严厉和齐备。那么,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如何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1.0....


·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被工商局发现了,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被工商局发现了,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自主创业,也越来越多的企业注册;虽然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我国有严格监控流程,但是也存在着部分非法公司或者个人,编造、制造假的地址欺骗工商局,取得工商登记,这些造假公司注册地址的行为...


·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是否可以
      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是否可以 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如果遭受到了什么不公平的待遇的话,依法是可以申请劳动关系仲裁的。但是有些时候出于用人单位各方面的压力,可能员工已经和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当然像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的话,按理来说是可以得到赔偿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解除劳...


·社会中的劳动者有的是合同工,有的是编职工,还有的是临时工,他
      社会中的劳动者有的是合同工,有的是编职工,还有的是临时工,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一样的,虽然法律规定必须同工同酬。而且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什么是同工同酬。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什么叫同工同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叫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


·现实中,的确存在一些职工不按时上班,甚至长时间旷工的行为,有
      现实中,的确存在一些职工不按时上班,甚至长时间旷工的行为,有的旷工长达十五天,用人单位也会做出相应处理并开除,但是旷工15天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开除合理吗。职工虽然连续旷工的时间较长,但是解除劳动关系和开除必须要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否则就是不合理的。下面我们将在本文中介绍一下劳动法是...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对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对河南省所有建筑工程中质量要求规定,建筑公司在进行工程施工的时候需要按照管理条例中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那么在管理办法中具体有哪些内容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


·什么条件下支付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劳动者提出,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来提出,但是劳动合同解除时涉及到了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比如什么情况下支付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又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什么情况下支付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根...


·建筑工程零工合同怎么签订? 建筑工程零工合同 发包人(甲
      建筑工程零工合同怎么签订? 建筑工程零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____ 承包人(乙方):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和诚信原则双方就___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