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二、单方面起诉离婚程序

单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1、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在近几年中,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也会在各个方面保障着公民的权利,双方在离婚时涉及到对财产分配和对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上产生纠纷的话,在这里也是建议您最好通过协商的途径来解决,如果经过协商无法统一,那么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进行解决。


·离婚财产保全支付宝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保全支付宝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保全支付宝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保全支付宝规定是符合保全条件的可以对于支付宝账户进行保全。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双方收入都是共同财产,婚后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不会主动查支付宝账户,但其中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支付宝账...


·国际的婚姻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国际的婚姻其实也就是跨国婚姻,通常是有两个不同国家的人结合,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种婚姻。那么您知道国际的婚姻在我国该如何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国际婚姻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一)申请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


·离婚不拿抚养可以探望孩子吗?
      离婚不拿抚养可以探望孩子吗? 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初都是抱着美好的愿望希望双方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但现实却不尽如人意,有的夫妻因为感情破裂而选择离婚。但无论双方是否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都不会消失,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也应按月支付抚养费,同时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那一方离婚不...


·离婚孩子抚养费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我国实行婚姻自主的制度,被强迫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结婚是自主的,那么离婚当然也是自主的,夫妻之间感情破裂,通常都是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决感情问题,对于有子女的家庭,离婚就伴随着孩子抚养的问题,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等问题。现在我们就来说说离婚孩子抚养费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婚纱摄影超出预订费用算不算欺诈?
      婚纱摄影超出预订费用算不算欺诈?不算欺诈,这不属于价格欺诈的内容。消费欺诈的表现形式有:销售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采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


·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应具备哪些?
      在我国,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问题了,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当然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经过法院上诉。如若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并且孩子的抚养权已经判给男方,那么如果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应该具备怎么样的条件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决。 一、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如何争的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如何争的孩子的抚养权 一、如何争的孩子的抚养权 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5、依法律规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6、...


·缓刑和拘役对子女有影响吗
      缓刑和拘役对子女有影响吗?缓刑和拘役对子女有影响,子女将来的政治审查是无法通过的,除此之外不会造成任何影响。《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九条,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除执行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外,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第八条,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调休吗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调休吗一般情况下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需要给员工放假,这是国家规定的,同时在放假期间也是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报酬。然而在此期间单位可能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当然我们知道加班之后如果进行了调休的话,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那么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调休吗?请一起在下文...


·一、离婚女方十年未给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一、离婚女方十年未给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的额抚养义务从出生起至子女成年时止。在此期间,被父母抚养的权利是一种持续性权利,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因抚养义务的持续性,受抚养子女的抚养费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尽管婚姻法解释...


·关于婚姻法离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在离婚的过程中最关心的莫过于财产如何分配以及子女的抚养权归哪一方所有。夫妻离婚之后子女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则需要按月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应至子女成年为止。那关于婚姻法离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在以下提供了相关的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抚养费的内容 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