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彩礼款退还要符合什么条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彩礼款退还要符合什么条件

1、给付的钱财属于彩礼。

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财产,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彩礼与赠与,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赠与对方财产性利益时是否基于当地的风俗。

(2)是否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

(3)财产性利益是否为不得已而给付。

而婚前赠与可以分为婚前附属条件的赠与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结婚姻目的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但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恰恰相反,一旦财产性权益已经交付便不能要求返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能要求退还彩礼。

二、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下文从反面来阐述一下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

1、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情形: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所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生活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退还彩礼。

如今仍然有很多地方流行结婚彩礼,也就是在结婚之前由男方支付一定财物给女方作为彩礼,当然这并非是法律要求的,完全是当事人之间自由协商的选择。实践中,即使男女没有支付结婚彩礼,其实对结婚证的领取也不会产生什么影响。


·拖欠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若是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进行法律诉讼,那么,拖欠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拖欠抚养费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基于身份关系提起的诉讼,原...


·民间借贷量刑标准是什么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借贷给他人的,涉嫌挪用资金罪,那么量刑标准是: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恋人之间的借条是否有效?
      恋人之间的借条是否有效?恋人之间的借条不一定有效,借条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有关精神,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借条的证明力就不够。2、...


·竞业限制条款内容包括哪些?
      现如今,很多职业需要签竞业限制条款,那么什么是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内容包括哪些,竞业限制有哪些规定?这就是您关心的,也是您所不明白的地方。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 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 2、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 3、竞业限制期限; 4、竞业限制...


·贷款诈骗罪控告书怎么写?
      贷款诈骗罪控告书怎么写? 一、贷款诈骗罪控告书怎么写? 贷款诈骗罪控告书 被告人范某某,男,_________出生,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汉族,高中文化,户籍在本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住本市宝山区__...


·离婚协议只写了债权没写债务怎么办?
      离婚协议只写了债权没写债务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未对债务的偿还进行约定怎么办? 如果在双方离婚时,未在离婚协议中说明债务的情况,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


·公司进货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司进货欠钱不还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债权人也要结...


·民间欠款强制执行会抓人吗
      民间欠款强制执行是否会抓人要看情况。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判决书的时候,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并且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是可以抓人的。《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逼迫受害人出具借条有效力吗
      逼迫受害人出具借条有效力吗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逼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逼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


·怎样发行公司债券
      怎样发行公司债券 一、怎样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债的发行程序主要包括: 1、公司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3、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4、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5、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发售公司债券; 6、公众应募、缴款并领取债...


·罚金与罚款的区别是什么?
      现阶段我国法律不断完善,在治安法以及行政法中都涉及到罚金和罚款的规定,很多人都不了解罚金和罚款的区别,简单的以为罚金就是罚款,但是实际上他们却有本质的区别。那么罚金与罚款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将就罚金与罚款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罚金与罚款的区别是什么? 罚金,与没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