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的土地确权意味着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土地确权意味着什么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造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土地确权,就是确定权利,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地区的土地一直都是集体所有的,包括现在也是,但是很多农村地区都没有这个意识,在土地上面,没有确定权利,农民不能在其中享受到权益,确权了之后,弄哦民可以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等行为。



·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比例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比例是多少 在买卖合同之中,当买方的资金不够时,想要获得想要买的东西,卖方通常会要求买方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这样才买方能获得想要购买的东西。有的人没有抵押担保的财物,就会选择用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比例是多少呢?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


·农村宅基地纠纷找谁?
      1、协商解决:双方之间通过和平协商,达成协议,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这是最简单最节约成本的解决纠纷的方法。2、人民调解:双方私下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3、行政解决...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没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这个法律规定。关于土地征收的规定,可以参考《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节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


·哪些房地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哪些房地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一、哪些房地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


·2023年农村土地新政策包含哪些内容?
      新政策出来后,2020年农村土地改革是最为激动人心的一年,各地农村的土地改革制度都正在火热的进行之中,做到实实在在的为农民谋福谋利,而2020年也是改革的收官之年,所有的改革都要将在2020年底收官结束,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影响,来看看2020年农村土地新政策的内容:2020年农村...


·怎么跟父亲办土地使用证过户给儿子需要哪些手续?
      怎么跟父亲办土地使用证过户给儿子需要哪些手续? 怎么跟父亲办土地使用证过户给儿子需要哪些手续? 如果购买的是商品房,房产证手续办完后,带房产证、不动产发票、契税证、身份证、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的过户手续。必备的两个合法有效证件:一是房产证,二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廊坊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廊坊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


·划拨土地继承规定是什么?
      划拨土地继承规定是什么?1、如果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2、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


·征地拆迁的要点有哪些?
      征地拆迁的要点有哪些? 第一要点:公开征收文件 拆迁政策,也就是政府文件,不知道农民朋友见过没?很多时候拆迁方不会主动公开的这些信息,由于农民朋友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也不知道如何申请信息公开,这就导致征收时信息不透明,拆迁方了如指掌,而被拆户却都蒙在鼓里,在拆迁过程中被牵着鼻子...


·物权法中土地使用期满后怎么处理?
      民法典中土地使用期满后怎么处理?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另外,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证动迁给补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动迁给补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城市是随着人们的生活和发展所逐渐形成的,这是一种属于人们创造的艺术品。为了解决城市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例如交通拥挤等,促进城市的发展规划,在进行公共设施的时候,需要对于土地进行征用。那么,关于土地使用证动迁给补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