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1、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企业安排的其他工作。


2、无法胜任工作,经过企业培训或换岗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


3、企业工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执行的时候,也未能改变劳动合同签订协议离职。


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情势变更,企业应该向员工提前一个月告知离职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另外,代通知金,为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


二、相关分类


1、第一种


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具体条文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这是对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而造成员工的工资损失赔偿,其归责原则是以过错责任原则。


2、第二种


第二种是在《劳动合同法》中的第40条规定的,是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第二种全国“代通知金”是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这就是在外企经常流 行的遣散费中“N 1”中的“1”。


三、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近几年中,随着法律的不断普及,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都清楚要在入职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范双方的行为,同时在发生违约条件下我们也可以根据劳动合约来维权,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我们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机构来维权。




·关于公司离职有违约金吗
      关于公司离职有违约金吗关于公司离职没有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二、违约金上限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


·我国公司法控股股东忠实义务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控股股东忠实义务的规定是什么?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从“忠实”的字面含义来讲,忠实义务理所当然地要求董事、...


·隐名股东股东确认之诉讼规定是什么?
      隐名股东股东确认之诉讼规定是什么?隐名股东股东确认之诉规定是以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和委托合同纠纷为案由进行起诉,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予以受理案件,然后进行开庭审理。隐名股东诉名义股东案由是结合隐名股东起诉的原因确定的,有可能是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也有可能是委托合同纠纷。隐名股东虽不是公...


·公司法变更法人代表应该如何变更?
       公司法人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一般是由公司的CEO或者是总经理来担任,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只能是一个人,那么公司法变更法人代表应该如何变更?由于公司的政策的调整常常会更换法人,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怎么变更法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常被您约定俗成简称为法人。公司本身是没有意...


·公司解散要给代通知金吗
      公司解散要给代通知金吗 1、用人单位提前解散,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为在本单位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 2、代通金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方可适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


·隐名股东怎样才能转为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怎样才能转为显名股东?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


·企业吸收合并的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规定
      企业吸收合并的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规定企业发展壮大,会把其他弱小的公司进行合并了,这样的过程叫做企业的吸收合并,企业的吸收合并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其中关于企业吸收合并的程序问题更是麻烦,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企业吸收合并的程序。企业吸收合并的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


·保险公司支公司有无诉讼主体资格?
      保险公司市中心支公司收取保险费行为,表明其是保险合同的实际履行者,属于适格被告。本案的保险合同虽然是经保险公司省分公司批准生效而加盖了总公司的印章,但与原告进行合同协商的是该保险公司县级营销服务部,即要约与承诺发生在原告与该保险公司县级营销服务部之间,市中心支公司收取保险费并出具...


·企业反担保动产抵押登记要注意什么问题?
      企业反担保动产抵押登记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担保和反担保的概念 担保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可以支配他人财产的一种权利的行为。这就形成了担保法中的本担保。 而反担保,是针对本担保而言的,是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


·什么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
      什么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要想注册公司的,那么就必须按照规定实缴一定的资本。而现在我国改从前的注册资本实缴制为认缴制,那么您知道什么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吗?具体又有哪些规定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一、什么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 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


·子公司股权转让税费该如何计算?
      子公司股权转让税费该如何计算? 一、子公司股权转让税费 1、子公司将0.05% 股权转让给母公司,应按财产转让缴纳所得税及印花税。股权转让不征营业税。《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