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贷款的法律风险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细节之一:贷前选银行



目前,各家不同的商业银行在首付比例、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三方面都有选择空间,特别是各自都有针对不同群体个性化的个人贷款方案组合。即使部分客户已在银行办理过个人住房贷款,也可以通过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办的转按揭服务将住房贷款业务转入更适合自己的银行,从而享受到全方位的房贷金融服务。



细节之二:选择利率



利率在房贷中是最重要的价格因素。如果购房者认为未来一段时间内利率将继续保持上升,那么在贷款时就可以选择固定利率贷款,回避未来利率上涨所带来的成本风险;如果购房者认为未来利率将保持下降趋势,那么在贷款时就可以选择浮动利率贷款,回避固定利率贷款因利率下降而带来的成本风险。



细节之三:善用公积金



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优惠,因此对于每月缴纳公积金的客户来说,用好自己的公积金非常重要。目前,客户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最多不超过总房价的80%,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商业性贷款额度(大于90平方米)不超过总房价的70%,最长贷款30年;一手自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且根据客户资信等情况其贷款最高不超过房价的80%;目前组合贷款的可贷额度是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总房价的70%。



细节之四:避免逾期吃罚息



保证每月坚持按时还款非常重要。一旦因粗心或其他原因逾期没有及时还款,不仅需要向银行缴纳罚息,而且会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这损失就远远不是经济上能够弥补的了。因此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对自己的还款能力有一个长远谨慎的考虑。


·对于农村房屋继承权归谁?
      对于农村房屋继承权归谁?农村房屋继承权应当按照遗嘱的条款进行继承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一般来说,农村的房屋是没有产权证的,也不用办理过户手续。而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所提及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


·二手房买卖合同有瑕疵如何处理
      在二手房交易中,购房人和房屋的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由于不太了解房屋买卖合同或者不太注意,导致合同出现瑕疵。进而给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者纠纷。那二手房买卖合同有瑕疵如何处理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有瑕疵如何处理 二手房买卖合同出...


·怎么来确定商品房合同效力是无效的?
      怎么来确定商品房合同效力是无效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就希望双方及时履行合同,但是在实际中经常会出现商品房买卖纠纷,如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等,那么怎么来确定商品房合同效力是无效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怎么来确定商品房合同效力是无效的? 1...


·现在离婚的话女方是否可以享受部分房产?
      现在离婚的话女方是否可以享受部分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


·父亲死了留有遗嘱房子怎么继承?
      父亲死了留有遗嘱房子怎么继承?1、这个要看父母生前有没有立下遗嘱,对财产进行分配,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自己可以跟其他继承人协商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具体能分到父母多少遗产,这个要根据法院判决以及认定了。...


·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发生纠纷,而想要避免纠纷的产生,其实可以在购房的时候小心注意,对其中的一些问题加以注意。那究竟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若出现夫妻一方擅自出售房屋的情况,这样的行为有效吗?本文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


·变更房屋备案合同配偶要同意吗?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如果决定要成为夫妻关系一般都会先落实好房产的问题,经历过买房的人都知道不管是买二手房还是新房都需要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在买房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会在上面写明该房屋的配备问题,为什么要在合同写明配备问题还要对该合同进行备案呢?这都是为了杜绝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那...


·长沙第二套房子首付多少
      在我们进行购买二套房的时候,每个城市的二套房的首付的比例和认定的标准都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我们要注意区分,长沙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也是和很多地方是不同的。那么,长沙第二套房子首付多少,如何认定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长沙第二套房子首付多少 居民在该行新...


·买房子首付要多少
      买房子首付要多少1、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购房者你的手上必须要有些现金,一般的首付是30%。2、如果你手上的钱多于首付的30%,那么你还可以再给现金,这样做的原因是减少你贷款的钱...


·购房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
      购房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购房违约金一般为十级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


·关于不动产预告登记,其实在商品房预售的过程中出现的比较多,此
      关于不动产预告登记,其实在商品房预售的过程中出现的比较多,此时为了保证未来可以实现物权,那么购房者就会要求就自己购买的期房办理预告登记,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开发商一房数卖损害到自身利益。那究竟什么是不动产预告登记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究竟什么是不动产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