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资诈骗罪公诉意见书包含什么内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集资诈骗罪,国家正在严厉打击,涉及到诈骗罪的情况就会得到国家的行政处罚,那么集资诈骗罪公诉的意见书当中应该包含什么内容?根据相关的刑事法律规定,应该包含向相关的法院提起诉讼的具体内容事宜,还要有具体案件的事实和定性证据的标准。


集资诈骗罪公诉意见书


某某法院:


为进一步证实被告人集资诈骗的犯罪行为,使合议庭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有进一步客观、全面的了解,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公诉人现就本案的证据和事实情况,结合与辩护人有分歧的焦点问题发表如下公诉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时参考。


一、本案的事实、定性及证据评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这两个罪名确有相似之处,比如一般都具有承诺高额回报的行为方式,但是,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简单的说:


首先,从主观目的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其次,从行为构成上看,是否使用了诈骗的方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第三,从客观后果上,是否造成了募集资金无法返还的严重后果,是二罪之间的重要区别。


集资诈骗罪具有三个显著特征:手法欺骗性、被害人涉众性、损失严重性,行为体现了“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本案具备了这些属性。我们不妨回顾一下本案。本案中,陈某采用诈骗的方法集资,虚构了以下三个事实:


1、虚构的第一个事实:在公司设立之初,被告人向亲友、员工虚构自己是某某集团“共管投资基金”操盘手,甚至向自己的父亲提供了伪造的劳动合同,骗取亲友对他的信任,帮助他开办公司,招揽客户。事实上,陈某最初的客户资源都是其员工亲朋,为满足自己膨胀的野心,陈某不惜利用身边人对他的青睐与认同;


2、虚构的第二个事实:24%的高回报,这是被告人吸引客户投资的最重要手段,无论是他以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理财协议中所承诺的收益,还是他向员工提供的投资清算单,他的战绩一直保持在24%的盈利,基本没有亏损的不良记录,这也是他仅凭员工、朋友的口口相传就能在短时间内聚集几百名客户,并且投资门槛从500万一升再升高达1000万元的重要原因;


3、虚构的第三个事实:对资金真实用途,被告人并未全部投入期货交易,按照客户的委托理财协议,被告人有义务将客户资金全部投入期货账户,专款专用不可挪作他用,但事实上,只有很小部分资金约8000万元进入期货账户,不到资金总量的20%,其他绝大部分被被告人用于开办自己的其他公司,经营某某车队。相关证据显示,仅车队营运一项就动辄几千万投入。另外,被告人还为满足私欲,购买了大量的房产和40余辆豪车,这些用于个人挥霍的资金均来自于客户的投资。


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显而易见,本案被告人陈某系采用诈骗的方法集资敛财。此外,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款第1项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公诉人在这里具体剖析陈某的欺诈行为,也是为了证实他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我们再来看看本案的第二个特征—被告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具有涉众性。


被告人以公司员工、亲友为媒介,采用口口相传的方式对外敛资,由于其员工、亲友本人在某某公司均有投资,因此,介绍来的客户也对陈某的盈利能力深信不疑,短短几年里,招揽客户达580余人,涉及资金3.9亿余元。回顾案情,我们可以看到被告人采用的具体实施方法为:


1、对于员工完成客户指标实施具体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广泛吸纳客户资金;


2、定期刊发企业广告手册,召开客户推广会议,吸引大客户和潜在客户投资;


3、提高投资门槛,让客户自行筹措资金以满足最低限额要求,因此,除了与某某公司签约的580人以外,还有其他隐名投资者,实际涉众范围更加广泛。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明确规定,对于行为人“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非法集资,或者在非法集资过程中产生了非法占有他人资金的故意,均构成集资诈骗罪。我们看到,陈某没有履约能力,置投资人资金安全于不顾的行为,再一次印证了他非法占有的故意。


综上,本案被告人被告人的行为应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二、关于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问题的说明


本案中虽然从形式上来看,被告人是以某某公司的名义与客户签订相关委托理财协议,但仍应该认定为个人犯罪。


1、某某公司的成立与日常经营由被告人一人决定,包括他将客户的钱用于其他项目投资,用于购房购车,均不需要与公司其他挂名股东达成一致,并非股东意志的统一,没有单位意志的体现;


2、从实际资金流向来看,签约后客户资金均按照陈某的要求打入其个人账户,支配和使用均按照陈某个人指示;


3、自某某公司成立,所开展的唯一业务就是同客户签订期货交易的委托理财合同,而该公司根本没有期货投资的资质,就是“以犯罪为目的而成立的公司”,而且在成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


如果集资诈骗罪,涉及到个人犯罪的,可能就会有某一个人来进行公诉意见书的申请,如果犯罪是涉及到集体,或者是某一个组织进行犯罪的,就需要由整个组织来共同完成公诉意见书,集资诈骗罪是国家严厉禁止的。




·哪些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的行为表现有:(一)、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


·非法销售复方曲马多片怎么定罪?
      如果个人非法买卖复方曲马多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两年内因同样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样非法经营行为的,则可以按照“非法经营案”立...


·法律规定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什么意思
      司法实践中,私放在押人员罪和不少罪名存在相似之处,比如徇私枉法罪,两罪比较容易混为一谈。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区分清楚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罪与非罪十分关键。只有定罪正确,才能量刑公正,而量刑公正是司法公正的表现之一。那么,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什么,究竟如何正确认定私放在...


·撤销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当罪犯在判刑的时候被宣告了缓刑,此时还不能高兴的太早。因为,还会有一个缓刑考验期,只有顺利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之后,才能不会执行原判刑罚。而实际上,也有可能出现撤销缓刑的情况,究竟法律中规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撤销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


·刑事案件批捕前应当提审的规定依据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批捕前应当提审的规定依据是什么? 刑事案件批捕前应当提审的规定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


·二次犯罪间隔五年可以判缓刑吗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规定累犯不适应缓刑,但过了五年不属累犯。前提是刑满释放起开始计算,如果上次是假释,还得加上假释考验期。但能否判缓刑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定。《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涉嫌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有哪些
      涉嫌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有哪些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


·刑诉法强制治疗的规定是什么?
      强制治疗指的是为了保证其他人民群众的安全而对精神病患者采取的一种专门照顾。强制治疗限制了精神病患者的人身自由,并对精神病患者进行关心和照顾,有利于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社会危害的隐患。那么具体刑诉法强制治疗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2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


·侵占罪盗窃罪该如何区分?
      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行为,虽然可以认定构成犯罪,但此时却无法准确的定罪,尤其是对普通人来讲,由于对法律不是很了解,因此就判断究竟构成哪个罪名。其实也就是一些罪名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导致不能准确区分。那其中侵占罪盗窃罪该如何区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侵占罪? 侵...


·绑架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


·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一、《刑法》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