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变更监护人诉讼判决书的格式是怎么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变更监护人诉讼判决书的格式是怎么样的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特……号

申请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申请变更监护人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称,……(概述申请人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经审理查明:……(写明被监护人基本信息、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原指定监护情况、拟指定监护人基本信息等事实)。

本院认为,……(写明是否变更监护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判决如下:

(变更监护人的,写明:)

×××的监护人变更为×××。

(驳回申请的,写明:)

驳回×××的申请。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书记员×××

变更监护人的程序

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

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

变更监护人的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有3种情况:

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关于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

1、对子女有犯罪行为等明显不利情形的,可取消孩子监护权。

《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2、一方擅自变更或取消孩子监护权的,是无效行为,法院不予认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该意见第22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故法院在判决或调解离婚时,只确定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并不剥夺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也不取消其对子女的监护义务。

3、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审理,生父母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如果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履行好义务或者是其它情况那么孩子的监护人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但是进行监护人变更是必须要通过法院进行,也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才会进行受理,所以,对于监护权,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类型?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类型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类型有哪些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非法集资的担保人被判无责的情况是什么
      非法集资的担保人被判无责的情况是什么非法集资的担保人如果是被骗担保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1、以借款的名义非法集资,担保人是否要承担责任,法院会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扒窃560元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扒窃560元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扒窃560元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处行政拘留,并罚款,对于扒窃数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刑法修正案(8)》第三十九条规定,将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应当认...


·什么样的人可以判处管制
      什么样的人可以判处管制 说到刑事处罚,或许很多人都会想到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甚至认为刑事处罚只有这些刑罚,但事实并非如此,刑事处罚有很多,管制也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但不是所有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判处管制的,管制作为一种较轻的刑罚,究竟对哪些人适用呢? 一、什...


·在我国一审开庭民事判决时间一般是多久?
      在我国一审开庭民事判决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在我国一审开庭民事判决时间一般是多久?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


·卖假药10万要判多久
      视情况而定。看涉案的金额和导致的后果,一般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


·民事诉讼的审判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的审判流程是怎样的? 很多人的一身也许并不会解除到刑事诉讼案件,但是却会受到民事诉讼法的约束,自己的民事权益有时又会受到他人实施的侵权行为的损害,此时,公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的请求,人民法院此时需要按照民事诉讼的审判流程,审理案件。 各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判程...


·法律规定盗墓要判多小年
      盗墓要判多小年我国法律上没有“盗墓罪”这个罪名,盗窃坟墓的行为有可能涉嫌盗窃罪和盗掘古墓葬罪。盗窃普通坟墓,盗窃财物金额达到立案标准的,涉嫌盗窃罪。盗窃金额各省市有权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自行出台地方法律进行规定,以本人所在的云南省为例,盗窃普通坟墓财产价值1500元及以...


·法律规定故意伤害成重伤判几年
      法律规定故意伤害成重伤判几年 一、故意伤害成重伤判几年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民事诉讼被告缺席法庭怎么判
      民事诉讼被告缺席法庭怎么判?被告缺席法庭会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


·酒驾的判定标准
      酒驾的判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醉酒驾车的测试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