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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过高的司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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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法院对违约金过高衡量标准和因素的综合运用。

法院依法调整过高的违约金时,应避免绝对地按照固定比例调整那种“一刀切”的简单做法,防止机械司法而造成的以偏概全、挂一漏万等的实质不公平的结果。对于违约金过高的认定,可以根据当事人实际履行情况、获利情况、预期利润、利率高低等方面进行认定。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而违约方未出庭应诉的案件,法官应对守约方行使释明权,对于守约方主张的违约金,要求守约方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提供相关证据,经法院依法认定该证据可作为衡量违约金是否过高的最基础、最重要的标准,如果守约方在期限内未提供相关证据,也不放弃巨额违约金的请求,法院根据其他情节酌情进行判决。

2,应考虑合同的履行程度。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和尚未履行的合同,违约所造成的结果存在较大区别。

3,应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违约方是恶意违约还是过失违约,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决定违约金的补偿性和惩罚性功能的此消彼长。



违约金过高的调整标准既要以弥补当事人的损失为基准,又要体现一定的惩罚性,但违约金毕竟是一种合同的违约责任,其惩罚性不能完全等同于侵权的惩罚性责任,违约责任应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均衡,考虑公平原则。因此,法官在行使调整的自由裁量权时应体现此双重性。当前的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法院在认定违约金是否过高时,应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衡平。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其计算标准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后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新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的中等标准予以核定,以适当体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无法确定上述中等标准的,可以按照守约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参照,一般可以以不超过守约方损失的120-130%为过高与否的调整标准,当然还应当结合具体案件进行确定。对此,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已作出规定:“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该司法解释对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情形规定了具体可参照的标准,这符合公平原则和国情,应成为法官在调整违约金中适用法律的价值指引和参考依据。


·根本违约的判定
          从立法的目的来看,判定是否根本违约应当把握以下两点:
      其一,合同的不当履行部分包含了实现合同利益的关键因素。
     ...


·违约责任的法律定义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在违约金过高的调整问题上,法官能否行使释明权
      在违约金调整的启动模式上,通常存在法院依职权调整和依当事人申请调整两种立法例。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律师费属于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洛阳龙武置业有限公司、洛阳市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原审第三人洛阳市鹏燕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豫民终1099号民事判决书中阐明:关于律师代理费的问题,龙武公司上诉主张城建投公司支付律师费10万元,并提交的上海市建伟...


·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过低,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经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根据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0》
      

第一章 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理念
第一节 劳动争议案件概述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与特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和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因劳...


·卖家违约是否应当赔偿差价?差价损失如何计算?
      违约方违约,需要赔偿违约损失给守约方。具体金额可以根据直接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可得利益计算。其中也包括买卖合同中,因违约导致的差价。 确定赔偿差价的一般方法: 1、对比最相类似的商品市场成交价与合同价的差额确定; 2、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通过...


·补偿性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
          补偿性损害赔偿
    
      (1)完全赔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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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违约金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


·劳动者违约金问题处理
      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有两个作用: 其一:损害赔偿作用。劳动者突然离职,肯定会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造成一些负面影响,那么劳动者就应当给予用人单位补偿或赔偿。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在计量上是有一定的困难的,在现代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相互关联的,某一...


·签合同后对方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损失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一方违约,利益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签订合同后,对方拒绝履行合同的,实际上就是构成了违约。违约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方赔偿的具体金额,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确定: 1、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来支付。那么如果在实际违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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