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一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我国合法进行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依法受到我国的法律保护,相关的劳动者在进行劳动时,如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依法对这类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补偿,按照相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进行计算补偿金额。



·买房是一生中的头等大事,因为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才能够安心的工
      买房是一生中的头等大事,因为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才能够安心的工作和生活,但是想要买房却因为囊中羞涩而与心仪的房子失之交臂实在是很可惜,所以想要买房子钱不够怎么办呢?您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有关的资料吧,希望能为您解除疑惑。 一、想要买房子钱不够怎么办? 如果父母可以帮助出一部分首付...


·上海怎么做工伤认定,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我国各地广泛存在着高危作业,故而从事这些危险作业的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为了上海市也不例外,为了保护这分职员的权益,上海市相关国家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本地的工伤认定的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海怎么做工伤认定? 一、上海怎么做工伤认定? ...


·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程序
      现如今劳动合同已经普遍的出现在各个公司企业的用人合同中,随之而来的就是劳动合同争议,我们有必要了解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程序,仲裁审查受理和仲裁提交材料。它切实关系到我们每一位的合法利益,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程序 1、登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30天标准工资算法公式是怎样的?
      30天标准工资算法公式是怎样的?1、月工资的算法不是按30天算,也不是31天算,而是计为21.75天。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


·关于工伤鉴定多久有效期?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关于工伤鉴定多久有效期? 一、工伤鉴定多久有效期 第...


·一、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起诉状如何书写?
      一、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起诉状如何书写?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2)有具体明确的...


·工伤赔偿后离职复发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吗
      工伤赔偿后离职复发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吗 一、工伤赔偿后离职复发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吗? 工伤职工离职之后,旧伤复发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不再享有工伤...


·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吗?
      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


·周末不加班可以扣工资吗
      周末时间本身是劳动者休息的时间,不够可能单位会安排员工在周末加班,当然员工也有拒绝的权利。那么员工拒绝单位加班安排,周末不加班可以扣工资吗?加班工资是否可以用调休方式来补偿?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周末不加班可以扣工资吗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


·劳动仲裁裁决向哪个法院
      劳动仲裁裁决向哪个法院 一、劳动仲裁裁决向哪个法院起诉 单位向中级法院,劳动者向基层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在外地工作离婚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生活压力和工作的需要,生活中很多夫妻都是如此,可能不在一个地方上班。夫妻中另一方在外地工作,这也是导致夫妻离婚的一个主要原因。那么夫妻双方离婚后,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对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在此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在外地工作离婚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相关资料。 一、给孩子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