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二年没签怎么补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合同到期二年没签怎么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无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合同到期之后单位就有义务帮员工替换新的合同,此时单位忽视了合同却让员工继续工作的就是违反了劳动法律并且严重侵害劳动者对于合同保障的权利,所以只要员工提出异议之后都可以向单位索取相应的工资基准补偿。




·合同到期跟没到期裁员赔偿金怎么计算
      合同到期跟没到期裁员赔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区别是什么?1、构成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


·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违约金作了详细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


·委托合同的终止的原因包括什么
      委托合同的终止的原因包括什么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


·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在合同生效履行期间,如果符合了当事人之前约定的情形,那么此时就可以解除合同,这属于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是不太一样的。但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的解除其实都是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么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合同约定解除的...


·钢材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钢材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钢材产品购销合同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甲方 项目施工需要向乙方采购钢材。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钢材总需求量为 吨(具...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随着居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许多老百姓都住上了新房子、搬进了新小区、享受新的物业管理服务,但在具体实际中,有些小区的物业管理形同虚设,服务不到位、管理较落后、人员素质低等问题时有发生,而物业管理合同则是约定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发生上述问题的有效手段,那...


·实习合同有法律效力吗?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实习合同有法律效力吗?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如今很多大学生为了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充分提高工作适应能力,就会在一些单位实习,实习生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那么实习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实习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一样的吗?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作出解答。一、实习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作为用人单位,应...


·代理合同纠纷要怎么解决
      代理合同纠纷要怎么解决市场上的合同的类型可以是千千万万的,只要是属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且合同的条款也是遵守我国的合同法的话,那么双方签订合同以后,就必须严格的按照合同当中的条款来要求自己。如果发生了违约纠纷的话,双方也应该尽量的选择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方法。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代...


·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