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房子会失去抚养权的可能性有多大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没有房子会失去抚养权的可能性有多大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虐待罪。因此,孩子的父母如果经常地、一贯地实施殴打行为,对孩子的身体或者精神心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话,就面临受到刑事处罚的可能。


如果只是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偶尔有打骂、体罚行为,这种行为虽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但只要不是有意摧残和折磨被害人的肉体精神,一般不以虐待罪论处。


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的七种情形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谁可以申请撤销不合格父母的监护权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以上个人或机构均可申请撤销监护权。


剥夺父母监护权后由谁抚养孩子?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将未成年人带离实施侵害行为的监护人,就近护送至其他监护人、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民政部门应当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因受到监护侵害进入机构的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抚养权对于孩子的成长有着积极的意义,所以国家的有关部门对于此类问题的解决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即使自己的利益维护出现一些问题,可以通过有关的法律来进行权益的合法维护,对于有关的孩子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




·男方出轨离婚房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1、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1088条...


·遗嘱人的房子立遗嘱如何继承?
      遗嘱人的房子立遗嘱如何继承?遗嘱人的房子立遗嘱后,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继承: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


·一、离婚后按揭的房子需要过户吗?
      一、离婚后按揭的房子需要过户吗? 由于房价的高居不降,不少夫妻在婚前及婚后会协商贷款按揭购房,共筑爱巢。但是离婚时按揭房归谁,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却成为不少离婚夫妻头疼的难题之一。 (一)没有房产证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


·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
      在我国,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购房农村房屋的,因为国家通过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限制了农村房屋的买卖。其实,限制也就意味着附条件的可以,也即是说,只要具备了条件,农村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那么,购房者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 ...


·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
      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样子的? 一、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范本什么样?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第三方(丙方): 甲乙双方为父女关系,乙丙双方为夫妻关系。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三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赠与标的物 2013年甲方购买住宅楼一栋现赠与乙方。该住...


·关于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什么
      关于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商品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有以下几点: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三)符合工程建筑设计...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该解释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研究通过,于2009年9月1日正式施行。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


·房屋的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
      房屋的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 一、房屋的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二、...


·买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二手房交易的增多,二手房交易中出现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因此在二手房交易时就需要提起注意,以避免在交易后出现纠纷,那么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而具体的交易流程又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买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


·老公买二套房办假离婚蕴藏哪些风险?
      现在很多大城市为调控房价,都对商品房买卖进行了限购。不少家庭达不到二套房购买条件,于是就有人打起了歪脑筋,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拿到购房资格,等买好房后再复婚。最近,有一些人向我们咨询,老公买二套房办假离婚蕴藏哪些风险?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假离婚的成因有哪些? 中国式假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