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年台州离婚抚养费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年台州离婚抚养费是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在台州要离婚的夫妻涉及到一些法律上的问题的,同样都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的,但新婚姻法当中没有单独的去规定台州离婚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可以说,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就只能根据父母双方的收入水平来考虑,可能有些城镇职工的收入还不如农村的村民,所以抚养费标准是可高可低。


·多人告一人重婚罪如何量刑?
      一、多人告一人重婚罪如何量刑?1、多人告一人重婚罪此时的最高刑事处罚是两年的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费吗?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费吗? 根据规定,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重婚第二段婚姻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重婚第二段婚姻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一、重婚第二段婚姻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会被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能够就离婚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否则的话就不能通过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此时有的人可能想要起诉离婚,这就要注意了,也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诉讼离婚的。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1...


·法律规定离婚小孩一年抚养费具体多钱?
      当今社会,离婚后因为孩子抚养费问题产生纠纷的案例越来越多。普遍的问题有孩子的抚养费到底应该由谁来负担,男女双方负担的比例是多少。离婚小孩一年抚养费具体多钱?其实这些问题还是要依靠法律和协商来解决,下面就来看看我们整理的内容吧。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


·离婚财产公证给孩子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离婚财产公证给孩子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公证的过程是:申请--受理---审查--出证这四步,公证如果材料齐全,快的一小时就可以办理完,但是拿到公证文书一般要三天左右,最长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


·离婚后女方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


·假离婚的法律分析
      常见的假离婚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为了子女的户口而假离婚。城市男性与农村女性结婚或者两个不同地方的人结婚的家庭中往往存在这种现象。按照现有的政策,子女的户口一般随母亲,因此,为了给孩子落城市户口,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孩...


·解答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随着我国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的相关法律纠纷也随之出现。夫妻在离婚时,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相关问题作出协商。若协商不成的话,则由法院进行判决。此时,对于未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就需要定时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那要是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请阅读下文了解。 离...


·离婚前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前转移财产是违法的行为。夫妻一方为了能够在夫妻财产分割时,避免分割某些财产,将财产进行转移,目的是完全占有该财产的违法行为。为了避免这样的行为对自身利益造成损害,因此还是需要搞清楚究竟常见的离婚前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前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1、转移已有银行存款;...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追究重婚罪吗?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追究重婚罪吗? 我国《刑法》对刑事犯罪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法律对重婚罪的处罚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此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5年。也就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