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人防工程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军事作用上,在平时没有战争的状态下,其最主要的还是用于民事生活中。大多数的情况下,为了使人防工程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很多开发商往往将人防工程改造成为地下商铺,那么,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析。一、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人防工程嗲下商铺是可以买卖的,但是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事。人防工程为公用工程,所有权为国家所有,由政府委托人防部门管理。开发商没有权力卖人防地下商铺的产权。但是现在绝大多数小区的人防工程都是由开发商投资修建的,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单件式人防工程,使用权和管理权归开发商所有,但由人防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所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发商是可以将人防工程的使用权卖给业主的,不过业主实际上是租到的。再次,工程所在单位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到人防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只有在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情况下,人防部门才会颁发《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业主如想保护自己的权益,在与开发商签订协议时,最好确认一下,看看这个人防工程是否有《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二、人防工程地下商铺买卖的法律依据对此的规定,各地一般都有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的规定。如延安市:根据人防办提供的一份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规定:集体或个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义务修建的人防工程(包括结建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利用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以及超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面积标准修建的人防工程(法律规定义务以外),产权归投资者所有,但应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这个问题,给您做的相关分析。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商铺从严格意义上而言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如果要区分非国有和国有的话,那么国有的防空工程改造的地下商铺在买卖上是要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的。


·职场男职工的陪产假有几天?
      职场男职工的陪产假有几天? 一、职场男职工的陪产假有几天 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


·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经常留意劳动纠纷的人们也许会留意到,有那么一些案子会涉及到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认定之间的纠纷,这类纠纷一般多发生于工矿企业以及建筑类企业。像这种类型的纠纷,关键的地方就在于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之间的关系,那么,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


·我国劳动法辞职需要注意什么?
      在当代的社会里,员工对于现在的工作不满意就会辞职,员工辞职是经常发生在生活中的,那员工辞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劳动法辞职对于员工们要注意什么。这都是老百姓们不知道的事情,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劳动法辞职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劳动法如何规定员工辞职? 《中华人民...


·劳动合同法丧假遇假日是怎么规定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一、法定丧假的天数: 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


·劳动合同适用于约束于双方
      劳动合同适用于约束于双方,当劳动合同终止无疑就意味着一段雇佣关系的结束。那么当劳动合同终止赔偿应该是怎么算呢?是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的,但是具体赔偿多少是要跟领导者的工作年限和当地的平均工资有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工伤鉴定申请时间限制是多久?
      工伤鉴定申请时间限制是多久? 对于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应当注意,在2004年1月1日前,《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时效办法》对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规定申请时效,如果工伤职工在 2004年1月1日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均应受理,不存在超过申请时效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


·劳动法规定住院工资怎么扣?
      劳动法规定住院工资怎么扣? 一、劳动法规定住院工资怎么扣? 1、劳动法规定职员在住院期间单位可以按照60%的比例扣除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


·克扣工资去哪举报
      克扣工资去哪举报 一、克扣工资去哪举报?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也可以打劳动保障热线12333进行投诉,这个电话全国统一,投诉时需要实名投诉,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你可以多打几次进行投诉;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


·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和现代化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工程项目得以完成,为城镇建设和民众带来了福利。工程建设有着严格的施工程序和验收标准,有着一整套质量标准。那么,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是什么?项目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是什么? 监理工...


·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金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金吗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劳动合同到期到期,若双方没有就续签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话,那就会终止劳动合同。此时,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否则的话,劳动合同到期也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


·新工伤保险条例解释是什么
      新工伤保险条例解释是什么 新工伤保险条例解释是什么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