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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医疗纠纷怎么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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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遇到医疗纠纷怎么找律师?

在遇到医疗纠纷怎么找律师

首先是律师收费的标准问题,如果你要求对方赔偿的数额较大,律师费肯定会高,律师收费都是有司法厅的规定标准,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如果案件情况复杂,或属于重大疑难案件,可以在收费标准的两倍以内协商收费,至于律师是否有能力把你的案件办好,首先你应该确认是否真的律师,是否在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办理委托手续,是否看到他的律师执业证,如果是真的律师,一般都可以接受你的案件,但是律师之间都有业务能力的差距,这个问题需要你自己来把握了,如果你信任他,可以委托,如果你不信任他,可以另找其他律师代理,律师只要接受了案件,就是他的工作,必须认真对待,但是任何案件诉讼都是有风险的,任何律师都不能保证自己的案件百分之一百的胜诉,如果你要求律师保证你胜诉,一名合格的律师都不会接受委托的,需要你与律师在谈话中感觉这个律师的执业道德是否合格,最好与律师多沟通,多联系,建立信任,否则你就无法找到真正的律师。

律师怎么处理医疗纠纷

一、和解

和解分为两种:一是与医院谈判解决;二是行政途径解决。

(一)与医院谈判解决的实务技巧

1、首先带患者身份证,到病历档案室复印、封存客观病历(《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225条),然后到医务处反应所遇情况并要求院方马上解决,时间越短我方在谈判中越有优势。在选择院方接待人员时,最好直接找到医务处主任或院长解决。谈判开始时,可以直接依据患者知情权,查看相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证。如果医院不积极解决,患者应立刻去区卫生局或上级卫生局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解决。

2、谈判开始时,律师需提出常规诊疗中出现的损害后果和医务人员存在的过错(有病历资料和收费票据做为证据支撑)。如果患者在场,可以让患者充分说明自己受到的伤害,造成的严重后果,把积攒的情绪宣泄出来,但一定要避免医闹。在对照《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资料书写基本规范》后,最终提出赔偿标准,双方协商,我方满意则顺利解决。不满意,则通过其它途径解决。

(二)、行政途径解决

1、行政调解:主管机构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协调医患双方的纠纷,最后确定方案,如果双方同意调解,则顺利解决,否则用其它方式解决。调解有一定的作用,但实务中调解作用还有待增强。

2、行政投诉:到医疗机构所在区、市的卫生局投诉医疗结构的违法或违规医疗行为,要求卫生局尽快解决纠纷。如果卫生局不积极解决此纠纷,还可以到省一级卫生厅投诉,并要求解决此次纠纷。

二、诉讼

(一)诉前准备:

1、咨询接待:医疗纠纷案件与其他案件相比较而言,专业性比较强,需要求患者带全相关医疗文书。如初步判断胜诉可能,可建议当事人先做因果关系鉴定,再到法院立案。

2、保全证据:包括复印封存病历以及保全实物证据。封存病历时注意封存袋一头一尾都要贴上封条,并要求医疗机构出具封存证明;另外,对于疑似输液、输血或药物等实物引起不良反应的情况,应及时封存。

3、尸检:尸体解剖的目的主要是查明死因,尸检过程可以申请法医参加;死者家属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但要注意,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4、分析案情:主要从医院及医务人员资质、病历的真实性、患者损害后果产生原因、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合法性问题等方面着手。

(二)诉讼过程

1、鉴定:鉴定时间为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患者死亡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鉴定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伤残等级鉴定、“三期”鉴定、文书鉴定、拆封鉴定、药物质量检测、医疗器械质量检测、尸检、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关系鉴定等十几项鉴定。

2、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技巧

(1)案由的选择,涉及医疗纠纷案件的案由还有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放射性污染侵权纠纷等。

(2)诉讼时效,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分为绝对时效和普通时效。最长诉讼时效2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普通诉讼时效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3)特殊的证据规则

医疗侵权案件适用“举证倒置”,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举证责任都是由医院承担,医院只承担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4)证据的提交和质证

在证据交换阶段,律师应当注意查明医师资质,病历的完整、真实及合法性问题。医疗纠纷案件中,对鉴定结论的质证应当作为重点,主要针对鉴定书涉及的责任程度、伤残等级以及医疗依赖等问题。在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时,专家辅助人可以对医疗鉴定进行更为专业的质证,这将为提高庭审质量提供专业帮助。

(5)法庭辩论:在事实调查结束以后进行法庭辩论,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强、社会影响面大,代理律师应当充分的意识到这一点,要注意把握庭审气氛,将当事人引导到一个比较理性的层面发表辩论意见,这样才能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

通过上述有关医疗事故 问题的讨论以及相关解决办法 的详细介绍,从上文我们整理的 相关法律 资料中,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对于律师的选择大多数时候是当事人的选择会多一点,但如果有些律师对于案件的社会影响有所顾忌,那么也会拒绝当事人的一些要求。所以对于律师的选择,是一件相互信任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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