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不按合同办离职的可行性有多大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到期不按合同办离职的可能性有多大1丶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如果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则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合同到期之日起终止,这并不以劳动者所从事的是技术工作而转移。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且由于法律并未规定劳动者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使出现工作未予交接的情况,责任也应由公司承担。2丶如果说公司还有一个月半月工资没发给劳动者,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应该理直气壮的要求公司立即补发,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除要求公司补发被拖欠的工资外,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不能作为所谓的补偿奉送给公司。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的规定,公司还应该向劳动者支付未签合同而应该支付的经济补偿,执行标准也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4、如无特殊工作需要交接,可以对公司的要求不予理睬,但即使确实需要本人回公司交接工作时,交接期间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二倍的工资。合同的作用不仅是自己利益维护的基础,最为关键的就是如果自己合同到期就可以进行离职,在法律意义上劳务双方已经没有了实质的联系,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的利益维护出现问题,可以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来解决自己相应的问题。



·学校食品购销合同制订方法与注意事项
      学校食品购销合同制订方法与注意事项 学校食品购销合同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大米、食用油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


·一、如果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如果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么?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员工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但是用人单位因为没签订劳动合同需要给予劳动者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


·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
      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质押属于实践合同吗?一、质押的定义 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


·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该怎么办
      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该怎么办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同到期的情况中可能有一种例外情况,那就是此劳动者为孕妇。在这种例外情况中还分为两种情况,一个是在休产假的时候,另一种是产假结束后。如果是后者则自动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是前者呢?下面请看我们为您搜集到的关于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问题的相关...


·房子已经交付,房款还没付怎么办?
      原股东承担债务有以下情形:   1、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承担债务。   3、股权...


·如果刚签的合同,违约金怎么赔的法律规定
      如果刚签的合同,违约金怎么赔的法律规定 一、合同违约金的概述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其中,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 1、法定违约金。 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


·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一、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依上述分析,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合同法》第185条及186条第1款的规定,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与合同的成...


·在合同期内正常手续跳槽需要赔钱吗
      在合同期内正常手续跳槽需要赔钱吗 ?有些公司为了让劳动者更满足岗位要求,就会选择花大价钱办个培训课程,为了避免付出的培训费不打水漂,公司会事先跟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一旦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话,那么公司有权按约定索取违约金。因此,现在只要你还在服务期内,你选择跳槽走人的话,那么即...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承租人可以要求合同解除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承租人可以要求合同解除吗? 买卖不破租赁中承租人不可以要求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形一般是: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


·门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门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门锁购销合同范文 购销合同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及合计注:电脑(带9针COM口、PS/2口)、WIN2000以上操作系统、SQL、SERVER数据库均由需方提供。 二、 付款方式:合同...


·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一、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要看合同的涂改是否是经过双方的协商,是否是对重要内容的涂改。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而且不是主要内容的更改,并且修改之处盖的有校对章或者手印,可以具有法律效力。修改后的位置如果没有再由合同当事人签名确认的话修改的部分无效;但一般请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