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遇到商标过期了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果遇到商标过期了怎么办?商标得到商标局核准注册之后,商标申请人将拥有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在商业活动中排它使用该商标,或者将该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申请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需要格外留意该商标专用权期限。商标申请人可以向商评委申请复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以解释没有及时办理商标续展的原因。或者商标申请人可以在该商标被无效宣告之后,可以就相同或近似商标向商标局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值得注意的是,商标申请人必须在该商标被无效宣告满一年之后才能提出申请,否则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商标申请人虽然可以通过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或者申请复审以补救被宣告无效的商标,却颇为费时耗力,甚至有可能就此彻底失去该商标专用权;商标申请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最好保持关注该商标专用权期限,并及时办理商标续展工作。二、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可见一枚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之后,其申请人只是获得了该商标十年专用权。三、商标续展可见针对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问题,商标局并没有在商标专用权期满之后就宣告该商标无效;而是允许商标申请人在商标专用权期满前十二个月,或者后六个月办理商标续展工作,如此商标申请人就可以延长所用的商标专用权,可以持续累积注册商标承载的美誉度。商标申请人在注册商标专用权期满之际,如果没有及时的办理商标续展工作,商标局将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一旦出现此种情况,商标申请人应该如何补救呢?综上所述,商标到期再去重新提交注册申请抑或是申请商标复审其实是一件相较麻烦的事情,并且并不一定都能成功,因此在使用注册商标时须事先并持续关注商标的专用权期限,以便后续事务的办理,这样既是节省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也避免了繁琐的事务。



·哪些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
      哪些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


·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有多长,续展后保护期限是多久
      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有多长,续展后保护期限是多久商标权人申请进行商标续展的,是为了能够延长法律对商标的保护期限,而获得续展的商标也是有一定的有效期的。那么您知道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吗?现在,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具体分析。 一、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贴牌加工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贴牌加工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贴牌生产(OEM),又指原始设备制造商,现在已被引申为指贴牌生产这种经济模式。其基本含义是接收委托方(商标权人)的委托,进行产品的开发和制造,产品贴附委托方所提供的商标,并将全部交由委托方销售或经营,接受委托的生产方收取加工费用的合作经营生产模式。近年来...


·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公民的权益都会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但是我国对著作权的意识不是很明确,尤其在网络环境中更是如此,经常会发生侵权的现象,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主要是对著作权的意识不够深刻,并且国家的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也不够全面。 一、用户著作权意识有...


·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财产权
      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财产权关于著作权,分为了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而在著作财产权里面还具体包括了一些权利,那么您知道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哪些吗?法律虽然没有规定哪些不属于著作财产权,但是规定了哪些属于著作财产权。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权是...


·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
      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


·商标侵权行为不赔偿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商标侵权行为不赔偿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商标是一个公司很重要的财产,特别是一些著名的商标,经常成为被侵权的对象。一旦出现侵权的现象,权利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如果商标侵权行为不赔偿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行政责任 《商标法》第五十三...


·民法总则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一些工厂的技术人员通过刻骨钻研,有了发明创造,如果其不及时申请专利,可能被他人冒用。这样,引发知识产权纠纷。我国民法典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了新要求,那么,民法典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民法典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商标权冻结是什么意思
      商标权冻结是什么意思 一、商标权冻结是什么意思 商标权冻结是指由与商标注册人有债权关系的民事主体提出请求并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下达协助通知,采取冻结商标注册人商标所有权的行为。 商标权在冻结期间,商标享有人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与他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属无效合同,许可...


·商标代持合同是怎样的?
      公司或者企在经营的时候想要使自己的品牌能够获得最大的收益以及能够被所有人所熟知就必须申请独一无二的商标来区别于别的产品,但在实际经营的时候会出现商标虽然注册了但是却以别人的名义到国家机关登记的情况。下面一起来看看商标代持合同是怎样的? 一、商标代持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乙方: ...


·专利权管辖规定是怎么样的?
      专利权管辖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专利权管辖规定是怎么样的? 专利权管辖规定是第1审类型的案件是应当由各个省或者是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这是级别管辖范围之内,如果说是在地域管辖,这个方面的话,应当是由侵权行为发生的地点来进行一个具体的管理。专利纠纷第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