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股东定义是什么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法股东定义是什么定的?

一、公司法股东定义是什么定的?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法律地位: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二、股东的相关权利

1、知情质询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股东在向工商部门行使上述知情权,调取相关资料时应当向工商部门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工商部门要求提供其他证明股东身份的材料如股东证书的,股东可以申请公司协助制作并出具。鉴于利害关系,股东不希望在查询工商档案资料时被公司知悉的,也可以请律师代理查询。隐名股东不适用证件查询工商信息的方式。因为工商部门无法直接核实股东的真实身份。隐名股东查询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只有通过公司协助或者律师代理查询。


2、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4、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5、解散公司请求权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代表诉讼权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1)机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有别于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以及集团诉讼。

(2)原告资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3)被告范围:一类是《公司法》第151条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另一类是第151条第三款规定的“他人”,即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这里的“他人”应当包括任何侵犯公司利益的自然人和企业,例如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不法侵占公司资产的债务人等。

(4)责任事由: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行为导致了公司损害结果的发生。

(5)举证责任:在归责原则上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告方举证。

(6)前置程序:股东在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应先征求公司的意思,即以书面形式请求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作为公司代表起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他人。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资格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诉讼结果归属:归属于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股东只是按照其股权比例的数量在财务上分享因胜诉带来的股东收益。

注意: 股东代表诉讼解决了过去在公司权益保护方面的主体的缺位问题。

6、优先权

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7、提议召集权

全名为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

在非股东会的定期召集时间,但是又有特别情况时,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扩大公司利益和实现股东利益,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东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特别重要的,有了股东的出资那么公司才会做的更大更强,对于股东的权力是要根据出资的多少来进行决定,但是在公司有任何重大决择的时候,还是必须要有股东会进行商议决定,这也是他们应有的权力,所以,股东在一个公司有很大的地位。




·公司法人代表和监事可以是同一人吗?
      公司法人代表和监事可以是同一人吗? ?公司法人代表和监事可以是同一人吗? 公司对于我们来说已经是非常的常见了,对于我们您来说也有很多人在公司当中上班的。对于公司法人代表和监事我们您了解的其实并不足够,我们您都不知道这两种职务我规定是什么。那么公司法人代表和监事可以使同一个人吗...


·合伙企业入伙流程是什么样的?
      合伙是我们生活中经常能看到的一种经营的一种形式。不管是个体的经营户还是大型的企业,可能都会涉及到合伙而带来的一些法律上的问题。我们在进行合伙之前一定要进行相关的利润的分配等的协议。合伙企业入伙流程是什么样的?首先是了解财务情况,签订入伙的协议。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合伙企业入...


·省公司和分公司报税的区别
      如果分公司跟省公司之间是非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的所有税种的申报,都必须由总公司汇总,由省公司申报。如果是独立核算下的分公司,则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需汇总之后向省公司申报。《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


·民营企业融资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民营企业融资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这时就需要对外融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融资的手段也越来越多。在融资过程中,加强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样才能提高融资水平,降低融资成本。很多企业都出台相关办法,那么民营企业融资管理办法的内...


·在日常生活当中,大家可能因为自身原因或者经营企业需要向别人租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可能因为自身原因或者经营企业需要向别人租赁房子。在租赁的时候双方会签订一份租房协议。租房协议是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都能够得到保障,当中对于住房时间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当事人如果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想要提前退租,那么提前退租协议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


·企业的并购基金方案怎么制定
      企业的并购基金方案怎么制定 一、并购基金方案是什么 各个公司对自己的并购基金都有自己的规划,实际情况的不同也会影响到并购基金的方案,所以不能直接给出并购基金的方案。 二、并购基金概述 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常见的运作方式是并购企业...


·如何办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如何办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一、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 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 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


·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


·广州公司法人代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
      广州公司法人代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 一、广州公司法人代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 1、法定代表人股权持有比例被人超过,导致公司法人变更 2、法定代表人换人,所以公司需要做公司法人变更 3、公司要注销,又怕麻烦,于是将法人变更为其他人 二、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法人这个...


·股东退股公司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股东退股公司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一、股东退股公司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企业股东要退股分配: 退股应该首先算出公司所有者拥有多少公司资产,按其占有的股份百分比进行分配。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合理分配资产,按照比例清算。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


·公司股权转让风险的合同规避是什么?
      公司股权转让风险的合同规避是什么?在公司的成立发展和壮大中,股权的持有和转让是不可或缺的一个话题,合同的签订和审阅也是不可缺少的步骤,需要企业细心管理和排查相关相关程序,以便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利益的获取。下面将就相关风险与您谈谈公司股权转让风险的合同规避是什么的问题。 一、股权转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