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有些人身处企业重要岗位,经常会接触到大额财物。如果其侥幸将企业财物拿回家,占为己有的话,按照法律规定是触犯了侵占罪。公司后期发现的话,如果追讨不成,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那么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我们简单给您介绍下相关知识。一、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职务所产生的方便条件。对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实践中一般表现为侵吞、盗窃、骗取等非法手段。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眠一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应当注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本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了一个幅度,即非法占有的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的,应当追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会同当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的范围内,及时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数额标准,并上报备案。二、非法侵占罪立案应该怎么判?1、我国现行法律没有非法侵占罪,只有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2、侵占罪量刑标准: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犯侵占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三、本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什么?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综上所述,侵占罪实际上分为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目前法律规定,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人民币5000元,只要当事人侵占的财物价值超过5000元,公安机关就可以给予立案。不过,按照目前国情,这个标准有待提高。毕竟,如果以这个标准为数额较大量刑的话,难免有些刑罚过重的嫌疑。


·如果冲动杀人了怎么判刑?
      尽管我们国家对危害到社会治安和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作出了严谨的法律法规,但还是有一些犯罪行为是我们不能够及时阻止的,就比如说冲动杀人的行为,这是不可预测的行为,我们能做的就是防止发生,但对于这种行为的出现,我们国家是怎么处理的,一起来了解下。如果冲动杀人了怎么判刑?我们国家...


·刑事诉讼法盗窃起诉书包括哪些内容?
      盗窃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刑事犯罪,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会展开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证据确凿的,公安机关会移送给检察院发起公诉。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书写起诉书,交给法院。那么刑事诉讼法盗窃起诉书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具体做个了解。 刑事诉讼法盗窃起诉书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


·无期徒刑减刑规定有哪些
      减刑是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适用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而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减刑的,那么无期徒刑减刑规定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无期徒刑减刑规定有哪些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


·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有什么区别
      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有什么区别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贪污的时候,其实很有可能不仅仅是一人在贪污,因此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贪污,然而此时就与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比较类似了,这样导致很多人区分不清楚。那么究竟这个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之间有什么区别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共同...


·十五年刑期能减多少年
      理论上,判多少年就应该坐多少年牢,不过在劳动改造过程中,可以根据表现有可能被减刑或者假释,但最少要坐一半以上时间。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


·胁从犯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胁从犯量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总则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采取了以作用为主、以分工为辅的分类原则,即把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种,在犯罪构成理论上进一步按分工分类法,把共同犯罪人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希望以此对共同犯罪人在定罪上进行比较鉴别。一般...


·打架轻伤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打架轻伤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如果经过法医鉴定为轻伤,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1、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逃亡自首的减刑规定是怎样的
      逃亡自首的减刑规定是怎样的 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处罚,这是因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处罚,而不是必须从轻处罚。我国刑法对自首规定的是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在一般情...


·故意伤害罪中伤害部位如何认定?
      故意伤害罪中伤害部位如何认定?伤害行为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


·谁非法集资死刑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于非法集资我国制订了法律来惩处犯罪犯罪行为,那么谁非法集资死刑判定标准是什么?非法集资会危害社会,造成人民财产的损失,集资诈骗包括有很多种类型,不仅是个人会诈骗也有单位诈骗,在生活中我们要提高警惕。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非法集资作为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必然要受...


·新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新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是什么?非法集资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当事人遭遇这类案件的时候,应该到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报案材料决定是否立案。刑事案件立案是有一定条件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做了明文规定。那么新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是什么?我们结合有关法律资料给您做个介绍。 一、新刑事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