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双方离婚 孩子怎么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双方离婚 孩子怎么判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如果达成不成协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证明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证明自己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

6、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

7、证明自己思想品德好、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

离婚夫妻如果可以协商约定孩子的抚养问题,自然是最好的,这样其实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也可以降到最低。而实在是无法协商达成一致,也不用太焦虑,此时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根据实际的情况对孩子抚养问题,包括抚养权和抚养费作出判决。


·怎么算遗弃家庭成员
      1、家庭成员间的遗弃的认定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里的“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是指不具备或丧失劳动...


·未婚生育男方需支付多少抚养费?
      众所周知,抚养权是父母对于子女的权利,也代表着父母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当父母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是,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父母离婚,抚养权归属也要依照法律分配,夫妻双方也要按法律履行义务。那么对于未婚生育的情况,未婚生育男方需支付多少抚养费? 一、抚养费 在法律上并没有非...


·监视居住期间家属可以见人吗
      监视居住期间家属可以见人吗可以,但是需要执行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


·小孩抚养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小孩抚养年龄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有关规定:⒈ 父...


·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就可以主张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但要是婚姻关系内夫妻分居的话,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回答“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前...


·我法律的规定离婚后监护人是谁?
      我法律的规定离婚后监护人是谁? 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


·一、协议离婚比诉讼离婚好吗,都?
      一、协议离婚比诉讼离婚好吗,都有哪些好处 1.省时 如果当事人双方都到场且手续齐全(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薄、各两张两寸的照片、离婚协议书)的话,一般当场就可以颁发离婚证书,协议离婚所需时间较短,是节约时间的最理想方式。 具体而言,协议离婚的时间长短主要取决于双方协商的...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节录)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


·怎么逃避抚养费,如何支付抚养费?
      由于抚养权是与身份有关系的权利,故而是不能放弃的,在确定孩子抚养权后,另一方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抚养费。在离婚时,有些父母为了逃避抚养费的支付,会采取一些措施,谎称自己没有经济能力,那么,具体该怎么逃避抚养费? 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怎么逃避抚养费 抚养孩子是...


·怎样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等做出处理,其中应该怎样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呢?这是很重要的,关系着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问题。接下来,我们为你收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


·一、分居后财产增值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分的?
      一、分居后财产增值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分的?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现金、房地产、机动车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