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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征地补偿费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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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征地补偿费标准规定是什么?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用地单位应当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属于个人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支付给所有权人。1、土地补偿费标准,按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以下称年产值)计算。征用耕地按年产值四至六倍补偿;征用有收益的其他土地按年产值二至三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其他土地按其相邻耕地标准的50%补偿。被征用土地年产值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2、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确定:(1)征地前人均占有耕地二亩以上的,为该地年产值的三倍;(2)人均占有耕地一亩以上二亩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五倍;(3)人均占有耕地五分以上一亩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七倍;(4)人均占有耕地三分以上五分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八倍;(5)人均占有耕地三分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十倍。3、被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不得铲除。确需铲除的,必须经同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支付青苗补偿费。已下种的,按当季产值的50%补偿;在生长期的,按当季产值的70%补偿;在成熟期的,按当季产值补偿。4、被征用土地是整片林地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被征用土地上零星树木的补偿标准为:幼龄树,按栽种投资的二至五倍补偿;中龄、成熟树木,以出材量按国家规定价格补偿;有收益的经济树木,按年产值的三至四倍补偿。二、征地补偿费用如何分配?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征收农村的土地时候,需要根据土地的产值来进行补偿费用的发放,这个具体的产值应当根据当地的政府每一年提供的数据来进行确定,因为这个数据非常可靠,除了土地本身的补偿费用之外,还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给予安置补助费用和附着物补偿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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